12月13日,市委、市政府印发《西安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集体土地上棚户区和村庄三年清零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一场带来西安巨变的全新城改模式拉开序幕……
为解决西安市39个延期回迁城改项目,落实全市第三期“追赶超越”擂台赛会议要求,彻底解决在外漂泊八年的未央湖街道王家棚村村民的回迁安置问题,依据陕西省高院终审判决((2018)陕民终545号),王家棚村合法改造主体西安兴正元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0日起,依法进驻王家棚村城改工地,启动村民安置楼建设工程,全力确保群众早日回迁新居。
资金链断裂 城改停滞
村民流离失所7年
2009年11月王家棚村改造方案取得西安市城改办批复;
2010年9月18日,王家棚村两委会与新里程公司签订《西安市草滩街道办王家棚村城中村改造合作协议》;
2011年2月基本完成整村拆除工作(尚有32户未完成拆迁)。后因项目开发商新里程公司资金链断裂、实际控制人病故等原因,导致该项目陷入困境。截止2017年8月底,新里程公司拖欠村民过渡费近29个月高达5336万元,且未按照城改政策给村民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村民安置楼建设迟迟未建……导致村民四处飘泊、生活无着、在外过渡长达7年。
政府督办 二次招商
王家棚城改曙光再现
王家棚村民长达七年延期回迁的情况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
2017年3月22日,在市委第三期“追赶超越”擂台赛上,王家棚项目被西安市委有关领导点名批评,要求限期解决。
2017年4~7月间,王家棚村两委会向新里程公司发出四份《紧急通知》,敦促其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尽快恢复村民过渡费发放和回迁安置房的建设。但新里程公司已根本丧失履约能力,导致王家棚城改项目陷于瘫痪。
2017年8月7日,王家棚村召开三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经过民主程序,通过法律途径,向新里程公司发出《合同解除通知函》,解除与新里程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
2017年8月30日,王家棚村委会、未央湖街道办向兴正元集团、佳兆业公司、荣民集团发出招商邀请函。兴正元集团、荣民集团报名参加此次招商,佳兆业公司未参加。
2017年9月8日,在区公证处全程监督下,经全体村干部和村民代表逐项评审、投票表决,最终确定兴正元为王家棚村城改项目优选投资方。
2017年9月23日,西安兴正元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正元公司)与王家棚村两委签订了《西安市未央湖街道办王家棚城中村改造合作协议》。经未央湖街道党工委会议、区城改办主任办公会、区政府第4次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会、市城改办主任办公会逐级研究,确定王家棚村投资主体由新里程公司变更为兴正元公司。
2017年11月13日,市城改办下发(市城改函【2017】304号)《关于变更未央区王家棚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投资主体的函》,确认了兴正元公司为王家棚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投资主体。
2017年12月28日,区城改办、未央湖街道办、兴正元公司、王家棚村委会四方签订了《未央区王家棚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监管协议》。
高院终审一锤定音
兴正元实至名归
兴正元公司成为王家棚村城改项目新的投资主体后,依照相关的合同约定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其制定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发放过渡费,启动村民货币化安置房款兑付工作,一切工作有序展开,村民回迁在望。万万没想到的是:正当兴正元公司准备进入王家棚项目工地组织施工时,却意外地遭遇到干扰与阻止。
2018年11月28日,陕西省高院做出(2018)陕民终545号终审判决,认定王家棚村委会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作协议》符合事实与法律规定,该解除行为有效。撤销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陕01民初1517号民事判决,驳回原告新里程投资有限公司诉讼请求。
至此,兴正元公司成为王家棚城改项目唯一合法投资主体实至名归。
保障民生 依法行政 务实高效
优化大西安营商环境
2018年12月12日、12月17日、12月25日,未央区连续召开王家棚村城改回迁专题工作推进会,要求按照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结果,上下联动,密切协作,共同推进王家棚村城改项目,尽快启动村民安置楼建设。
2018年12月29日,王家棚村两委会向新里程公司去函,要求通过司法途径,依法解决与王家棚村清算事宜,同时召开三委会、党员会、代表会,一致同意兴正元公司正式入驻王家棚村城改项目工地。
2018年12月30日,王家棚三委会及项目投资主体兴正元联合行动,对王家棚项目工地实施清场。兴正元公司依法进驻王家棚村城改工地并启动村民安置楼建设工程。
12月31日上午,未央区再次召开王家棚村城改回迁安置工作专题推进会,就全力保障回迁工作顺利开展再安排、再部署。西安市城改办领导参加会议,对未央区城改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市城改办将全力支持未央区延期回迁村的各项工作,希望未央区继续按照“百姓为天、安置为先”的要求,夯实工作措施、加快工作进度,让群众早日住进新房。 (文/阿庆 法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