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商务局对首批拟认定核定“厦门老字号”商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这是厦门市首次依照《厦门老字号保护发展办法》和《厦门老字号认定办法》认定核定“厦门老字号”。
据悉,此次公示中拟认定核定“厦门老字号”的商号涵盖12类领域,包括好清香、黄则和、海堤茶叶等,共计113个。
依法认定核定后,“厦门老字号”的使用将有严格规定,“厦门老字号”的使用更加规范。荣获“厦门老字号”的商号,今后在政策、规划、补贴资助、旅游、展示、人才等方面,均可获得政府的特殊保护及鼓励。擅自使用“厦门老字号”者,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最高处1万元罚款。(记者 廖丽萍 通讯员 厦商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