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促进综合保税区发展21条措施全部落地
发布时间:2019-09-09 16:42 | 来源:中国法制与新闻网
(通讯员 陈星华 朱光冬)威海日都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在威海综合保税区内的食品加工企业,从事速冻食品的加工出口业务。作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企业,不在国内增值税抵扣链条上,如果企业想将货物销往境内区外,无法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影响业务开展,成为制约企业扩大产业规模的政策瓶颈。
然而,自今年初起,一条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的政策改变了企业的现状。企业成为一般纳税人,向境内区外企业销售产品时,可以直接向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对方可以获得抵扣;从境内区外企业购买原材料或者承接区外委托加工业务时,可以向对方索取增值税发票,并用于抵扣。
“这对我们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开拓两个市场是大有好处的。”企业报关部负责人肖广伟表示,自年初试点以来,企业共进口国产料件1000万元,可退税90余万元。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青岛海关辖区已有18家企业参与一般纳税人试点,累计销售额19.8亿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7583份,税额1.03亿元,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17448份,税额1.01亿元;企业共自区外入区非保税货物货值8.3亿元,保税货物6亿元。
赋予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是今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的1条措施。意见共有21条措施,以推动综合保税区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
青岛绿辰进口商品展示推广有限公司是青岛西海岸综合保税区内的企业,这家公司则从21条措施中的“创新监管模式”获益。企业从境外入区葡萄酒等食品类货物,按照此前的监管模式,需要在入区申报的时候进行检验。海关创新监管模式后,对境外入综合保税区的食品实施“抽样后即放行”政策,企业可以先入区到库存储,等客户提货前再对卖出的每批货物进行检验,极大地提高了企业入区的通关速度。据公司经理穆文斌估算,平均每票货物入区通关时间比以前能节约1个工作日。截至8月公司共进口900个集装箱的食品类货物,价约3800万美元。
为使21条措施尽快在关区范围内落地实施,切实释放政策红利,青岛海关第一时间做好解读宣讲,先后开展宣讲会20余次,培训人员近1800人次,覆盖企业1000余家。截至目前,21条创新监管措施已在关区综合保税区内全部落地,386家企业已享受到改革政策红利。
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也是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要政策载体和平台支撑,对开展国际贸易、吸引外商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均具有标杆拉动作用和政策溢出效应。青岛海关表示,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发展导向,对辖区综合保税区进行一区一班搞调研,一区一策抓落地,全力推动综合保税区升级发展,支持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陈鲁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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