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朱婕
“政协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开幕会上,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所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对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连日来,如何更好地开展民主监督成了住甘全国政协委员们热议的话题。
委员们表示,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关键是坚持党的领导。当前,“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纵深推进,对政协民主监督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要求,作为政协委员,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进行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寓监督于调研视察之中,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职,才能发挥好政协委员应有的作用。
“要坚持从协商式监督的要求和原则出发,树立‘公、和、诚、实’的理念。”报告中的这句话让委员们印象最为深刻。
大家一致认为,开展监督必出于“公、和、诚、实”,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政治把握、调查研究、联系群众和合作共事等“四种能力”,扎实推进民主监督,善监督、真监督,让民主监督职能运用得恰如其分,及时吸纳推广好的经验,增强政协履职实效。要坚持政协民主监督与履行政协职能相结合,与政协经常性工作相融合,与其他各类监督方式相配合,更好地汇聚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助推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到底、落实到位。 (本报北京3月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