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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落实“三项制度”创新执法监督方式 烟台向任性执法说不
发布时间:2020-01-15 14:33 |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1月15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苗春雷 通讯员 王海涛 于跃)“行政执法情况到底怎么样?我们除了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抽查行政执法案卷外,还采取现场伴随式执法的方式,深入执法一线进行执法实时监督。”日前,市司法局副局长姜志宏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及时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019年,市司法局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为中心,多点发力、协同推进,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为强市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杜绝任性执法,需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机构改革后,市司法局全面清理行政制度主体,逐项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理顺工作机制,严控行政执法权力行使。严把准入关,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为重点,通过在“烟台司法”微信公众号开发培训、测试小程序,在市司法局网站设立培训端口,进一步丰富培训形式、拓宽培训渠道、提升培训效果。

杜绝任性执法,需要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司法局成立“全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上网运行工作专班”,通过建立预约排班登记制度,每天对两至三个市级执法部门现场指导,确保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全市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事项已全部上网运行,实现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公开、执法全过程网上记录和网上跟踪监督;结合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市直执法部门已配备各类音像记录设备1227台,规范完善了执法记录仪使用标准和视音频管理系统,有效解决了行政执法取证难、送达难的问题,实现当事人、执法人员权利的双向保障。2019年10月28日,聚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市司法局印发《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设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芝罘区、海阳市开展试点工作,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杜绝任性执法,需要明确行政执法监督“热点”领域。结合我市实际,市司法局制定了《2019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以新组建的5支综合执法队伍以及执法任务较重、与民生关系密切的公安、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为重点,共计16家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对芝罘、招远、栖霞3个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了专题调研和督查。

杜绝任性执法,需要创新执法监督方式。针对市直执法部门组织全市交叉执法检查的需求,市司法局规范了交叉检查、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先后督导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交叉执法检查12次,有效解决行政执法检查“不深不透”的问题。探索“伴随式”执法监督方式,先后围绕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重点执法领域,组织“伴随式”执法监督16次,发现普遍性问题7项,并全部督导落实。去年全市行政应诉案件数量同比减少50.6%。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规范权力运行这一核心,紧紧抓住容易出现执法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坚持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最大限度防止徇私枉法、执法不公等问题发生,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市司法局局长时光表示。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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