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秋冬季第四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1月2日起,省生态环境厅统筹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执法力量,采取混合编组、异地执法、交叉执法、巡回执法方式,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5天的2019-2020年秋冬季第四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此次执法专项行动将围绕前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落实情况,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守法、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重型柴油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控,露天焚烧管控,农村地区散煤复燃“冒烟”等重点工作内容,全方位开展精准执法。同时,还将对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和正常运行情况、用煤大户燃用煤质达标和运输公转铁情况、消耗臭氧层物质(ODS)重点行业企业管理情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管理情况等开展执法检查。
行动期间,我省将成立无人机飞检组,利用无人机携带的热成像摄像头、高倍变焦摄像头,对扬尘污染防治情况、“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情况开展飞检巡查;利用无人机吊舱携带的红外气体检测模块,对重点行业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飞行监测。利用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系统,突击开展远程执法“零点行动”。加强“河北省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推送超标数据梳理分析。有效运用分表计电系统数据,实时向各执法组推送异常信息,指导各执法组开展现场核查,提高精准锁定问题、精准发现问题的效率。同时,加强生态环境部热点网格推送数据运用和研判分析,值守组每日将热点网格报警信息推送至各相关执法组,各执法组根据推送信息对数据异常区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排查。
严格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坚决杜绝生态环境执法“一刀切”。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第一时间现场指导完成整改;对于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坚持不限产、不停产、不检查、不打扰;对于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中小微成长型企业存在的轻微环境问题、潜在风险隐患,加强宣传教育和业务辅导,指导帮助企业整改提升;对于检查发现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坚持依法严查重处。(记者贾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