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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消委发布“双节”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19-09-11 14:45 | 来源: 湖北日报


消费高峰 避免陷阱
省消委发布“双节”消费提示

中秋、国庆即将到来,省消费者委员会10日结合“双节”期间消费热点,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

中秋购买月饼要注意。建议消费者在证照齐全的商场、多年老字号的月饼店面、网上品牌官方网店选购月饼,并保留购物小票及发票,避免买到变质或者陈年月饼;仔细查看月饼包装,查看包装上是否标明应明示生产企业全称和详细地址、产品执行标准号、卫生许可证号、配料表和净含量以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要购买“三无”月饼;警惕一些商家以“保健”“养生”“打折促销”为噱头的忽悠。尽量避免购买过度包装的月饼,过度包装的月饼一般价格偏高,同时还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注意舌尖上的安全。外出就餐要选择安全卫生的餐饮单位,首先看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其次查看食品安全动态登记评定等级,尽量选择评定高的餐饮单位就餐:还有要记得索要发票或收据,并且妥善保管。

网络购物注意支付安全。网上购物时,尽量选择在公安机关备案了的专业购物网站;尽量使用“支付宝”“微信”等较安全的交易平台,切不可将钱款直接汇入对方账户;仔细查看卖家信用等级及其他买家的评价。

旅游观光注意安全。选择证照齐全、资质良好、信誉度高的正规旅行社,慎防超低价的购物游陷阱;旅游合同要规范,旅游合同中应明确注明行程安排、食宿标准、交通工具、购物安排等具体内容,并规定违约赔偿标准;旅游过程中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尊重当地习俗,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购物时注意辨别真伪,尤其是贵重物品谨慎购买。

省消委提醒,消费后切记索取消费凭证,并妥善保存。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发现违法经营的行为时,请及时拨打“12315”或向当地消费者委员会投诉,依法依规维权。(记者 吴文娟 通讯员 夏添 陈畅 实习生 余欣然)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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