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工商联联合印发《全区检察机关在经济金融犯罪检察工作中与工商联联合开展服务民营经济“十百千万”专项活动的方案》,决定从今年8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区联合开展专项活动,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根据《方案》,检察机关将围绕自治区十大重点发展产业,聚焦重点“百强”民企,走进千家商会,服务万家企业,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检察产品、法治产品。活动期间,检察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依法慎重办理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涉罪案件,维护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立涉民营企业案件“快速、专门、优先”办理机制、办案影响评估机制、办案会商协作机制,严防“办了案子、垮了厂子”。
此外,检察机关还将不断创新服务载体,拓展服务渠道,广泛开展主动服务民企走访,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扎实开展涉民营企业立案监督,积极开展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挂案”清理,持续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等活动,努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记者/周珂 通讯员/汪俊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