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限塑专项执法行动
四天查处不合格塑料购物袋超14万个
本报讯 (记者傅江平)8月7日~10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限塑专项执法行动,处理使用不合格购物塑料袋的经营单位11家,查处不合格塑料购物袋超过14万个,立案86宗。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93人次,检查各类集贸市场、商超、门店及摊档等经营单位1600余家。
塑料购物袋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特别是超薄塑料购物袋已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因此“限塑”是深圳市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的重要内容,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近年来也多次开展了全市范围的执法行动,对违反“限塑”规定的各类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此次行动,充分发挥了深圳市智慧监管系统的作用,由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和指挥,10区联动,迅速行动。行动之前,均已明确各区查处重点、责任分工及要求,并梳理出《限塑执法法律适用的情形》供执法人员参考,为行动的有序推进提供了重要支撑。行动主要从商家是否存在销售、使用超薄或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情况;商家是否存在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等行为,塑料袋销售是否明码标价;经营单位证照、购销货台账和供货商资质证明是否齐全3个方面开展。
龙岗监管局在此次行动中查处的不合格塑料袋最多,共计12万个,占此次查处的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85.7%,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龙岗监管局此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查处立案数34宗,并打掉1个销售塑料袋源头批发点和6个档口。福田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19人次,检查商品零售场所62个、集贸市场22个、经营户210户,立案8宗。罗湖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检查商户170多家,发现涉嫌存在违法行为商户9家。盐田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检查商场超市132家、农贸市场36家,查扣涉嫌不合格塑料购物袋共8包,立案1宗。宝安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94人次,检查生产企业1家、商场超市133家、农贸市场147家、相关经营户273家,查扣涉嫌不合格零售塑料购物袋3020个,其中在两个限塑袋经营店共查扣不合格塑料袋182公斤,立案5宗。大鹏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检查37家市场主体,发现违法线索16宗,立案查处14宗。
对于此次执法结果,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强调,塑料购物袋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立即停止销售。
接下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对限塑令的执法力度,提高监管执法实效,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保障。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