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沈阳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记录执法全过程
发布时间:2019-08-15 11:31 | 来源:辽沈晚报


   目前,沈阳市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包括公示、过程记录以及重大执法决定审核,以此解决执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在执法全过程记录上,将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音像记录资料的存储,必须方便调用、不可删改、可回溯管理,且记录信息可实时调阅监督。

  昨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沈阳市司法局副局长朱少飞介绍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

  “近些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在执法中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有必要通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朱少飞说。三项制度具体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在执法公示制度的推行上,按“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各区、县(市)政府和各执法部门先明确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的内容对外公示。

  对于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建立,将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其中音像记录资料的存储必须相对集中、确保安全、方便调用、不可删改、可回溯管理。而且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可实时调阅监督。

  另外,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执法部门要确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以此推进该项制度,鼓励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到法制审核工作岗位上,原则上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

  沈阳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月起,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执法部门将按照新制定修订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实施“三项制度”。在督导检查方面,对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不重视,组织保障不得力,任务完成不及时,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进行通报,仍不改正的予以问责。(作者:王琦

 


责任编辑:朱明宇
最新文章
临沭县市场监管局1+N食品安全网格… 山西临猗交警:开展电动车道路交通… 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公务员考… 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开… 山西省深度贫困县消费扶贫对接会举… 海南省编制4种农村改厕设计方案 陕西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推荐文章
世界中文报业协会第52届年会在马尼… 第七十四集团军扎实组织预任参谋集… 中国综合品牌展览会在多米尼加举行 乌克兰愿“合理妥协”以推动四国峰… 日本10月出口额同比下降9.2% 古特雷斯对美国政府犹太人定居点政… 日本中部国际机场乘客增加 国际航… 中国代表呼吁加强上合组织与联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