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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分局多元化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
发布时间:2019-08-08 17:13 |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遂宁8月7日讯(谢蒂 夏曼丽 陈玉蓓)今年以来,分局不断健全完善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始终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和推进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的最佳结合点来抓,从执法主体、执法制度、执法机制、执法责任、执法监督等多个层面入手,不断加强执法软硬件建设,建立健全完备的公安执法体系,有效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基础建设到位,规范办案场所管理。按照《遂宁市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区情实际,以“标准一流、贴近实战、规范安全”的原则推进集中办案区的建设。2015年1月,经开分局完成集中办案区建设并投入使用,办案区科学规划、设计合理、安全保密,每个讯问室(询问室)内的摄像设备无死角全覆盖;配备大容量硬盘录像机,保存视频资料,满足保存时限的要求;配备审讯主机、电脑、打印机、温湿度显示仪等设备,保障民警办案需要。“在镜头下执法”,一切都为了更加规范、更加透明。2015年7月,分局完成集中办案中心及派出所办案区监控设备升级改造工作,推动规范化执法办案工作更上一级新的台阶。在集中办案区,不仅嫌疑人处在严密科学的监管之下,执法者也一样全流程接受监督。办案结束后,录音录像会被同步刻录成光盘,随笔录进入案卷,确保民警规范言行、依法办案、文明办案。截至2019年6月,分局先后投资200万余元,实现1个集中办案区、1个案件管理中心、6个涉案财物管理室、4个执法办案场所的升级改造,同时还为全局一线执法民警配备了110余台执法记录仪,为5个办案区(中心)统一配备了医疗箱、基本的急救药物、空气净化器等设备,保障了办案区使用过程的绝对安全,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硬件保障。

二、执法监督到位,推进执法质量提升。分局成立了案件管理中心,坚持从源头上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管理,紧紧抓住“警”“案”“人”“物”“卷”等重点要素流转和管控,科学设置执法办案流程和管理运行模式,明确所有非涉密案件一律登记录入平台、一律开具回执、一律网上运转、一律公开进展的“四个一律”刚性要求,让执法更加流程化、标准化、透明化。一是开展常态化案件评析并做好法律服务保障工作。坚持疑难复杂案件法制部门(或商请检法两院)提前介入、随警作战机制。对日常统计、案件分派、办理期限、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不断增强民警时限意识、规范意识,有效遏制了有案不受、不破不立、立案不查的问题。二是认真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息诉工作。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强化初访化解力度,深入开展重点信访对象息访、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排查等工作,不断提升分局信访工作效能,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2件,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23件,开展大接访7次,圆满完成了省委巡视组、两会、高考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刑事案件“两统一”制度,实行一案一审一评制度。对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实行每月通报,限时整改。今年以来,出具刑事案件审核情况登记表43份,发布案件质量考评通报7期。四是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对在案件审核中发现执法办案民警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超期办案、超期羁押、违法执法以及应当及时收集证据而没有收集导致证据缺失无法处理引发案件当事人投诉、上访,复议被撤销、诉讼败诉,甚至造成国家赔偿等严重后果的,分局执法监督委员会及时开展调查,作出执法过错责任认定,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责任人员责任。

三、机制建设到位,健全执法标准体系。一是推进执法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要求,在确保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的前提之下,全面落实和深化警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警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依托“警民恳谈日”、“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万名机关民警下基层上一线”活动,加强警民沟通,推进警民和谐。开门接受和应对新闻媒体监督,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渠道随时保持畅通。进一步深化执法公开制度,最大限度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和执法结果,切实落实执法告知制度。二是推动法制员制度落地落实,从源头把控案件质量。实行案件三级审批制度流转,办案民警、法制员、办案部门主要领导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对案件负责。三是积极推行审办分离,建立公检法联席机制。畅通与检察院、法院的联系渠道,重大、复杂、疑难、敏感、有影响的案件提前同检察院、法院进行沟通协调,听取检察院、法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案件定性准确,侦查取证少走弯路,案件提捕移诉顺利进行。四是深入贯彻落实《遂宁市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关于办理刑拘直诉轻微刑事案件的暂行规定》《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实施细则》等执法制度,对符合实施细则和规定的案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提高刑事诉讼效果,促进司法公正。

四、主体建设到位,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一是采取自主培训与“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培训形式相结合,在执法部门、法制部门开展有针对性自主培训的同时,邀请检察官、法官、律师、相关法律院校教授等法律专业人士进行培训辅导。2019年上半年,分局组织学习了《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两高两部印发“扫黑除恶”四个重要文件》等,购买了最新版的《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示范案卷指南》和《法律文书制作与范例》并组织学习,邀请四川警察学院警务硕士研究生导师、四川警察学院侦查系副调研员刘黎明教授授课,讲授《总体国家安全观视阈下的公安工作》。二是积极组织、选派法制员、主办侦查员赴外地学习,不断更新执法理念和执法思维,不断提升民警法律理论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2019年4月9日至12日,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焜带领法制大队大队长李刚等人一行到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等单位考察学习案管中心实体化运行、法制员制度建设、涉案财物管理等工作,深入分析研判有关执法问题数据,推动分局执法质量实现新提升。三是以考促学,鼓励民警自学、参加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和国家司法考试。主动积极征订民警学习考试所必须的书籍资料,为民警学习考试提供便利条件。对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和国家司法考试的民警,要严格落实记功、优先提拔使用等鼓励措施,并根据工作需要建议调整到相应的工作岗位。四是落实法制民警联系办案单位制度,负责指导、解答所联系办案部门执法办案中的疑难问题,对联系办案部门办理的有影响、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每月到所联系的办案部门联系工作不少于一次,针对案件审核中存在的问题,特点是针对“扫黑除恶”、“迎庆”、“食品药品执法办案”等专题到所联系的办案部门进行执法办案培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五、创新措施到位,深化法治公安改革。一是落实以审批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切实做到程序与实体并重,既要依法收集证据又要尊重和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制部门、办案单位要充分保障民警参加庭审旁听、庭审质证,不断提高民警侦查取证、质证应变的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侦查民警参与刑事诉讼的新要求。二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研究深“放管服”改革工作,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重点从治安、消防等领域入手,着力解决“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在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方面,全面推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运行,同时结合分局实际,开拓思路,做好“点警咨询”服务,让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以实现公安改革效应的最大化。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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