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是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水污染防治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必须啃下的一块“硬骨头”。
2019年,湘潭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湖南省人大的统一安排部署,将水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列入常委会重点工作。从5月份开始,先后开展了宣传动员、前期调研等一系列工作,从7月4日起,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由常委会领导担任组长,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环保专业小组代表、志愿者参加的执法检查组,对湘潭市辖区范围内水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集中检查,重点查看了涟水、涓水流域污染防治,养殖污染防治,饮用水源保护,截污管网建设、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处理、入湘江排口达标等情况。
7月8日,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水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集中汇报暨情况交流会。市领导李江南、刘建业、颜集成、潘爱民、彭子玉、阳建民、罗伟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要负责人、部分组成人员、市人大环保专业小组部分代表、以及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政府10个部门的负责人,五个县市区、三个园区(示范区)的负责人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韩晓主持会议。
在汇报与交流前,首先进行了水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有关法律知识测试。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是开展执法检查的一项创新举措,这也是市人大常委会的首次尝试,此举是为了了解和掌握执法检查组成员、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对此次执法检查相关法律知识的熟悉程度,并推动法律的宣传贯彻实施。所有与会人员均参加了此项测试。
罗伟副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执法检查组作了《全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的情况汇报》,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四个重点部门专题汇报了各自法律责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组成员就有关问题与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提问和交流。
近年来,湘潭市认真贯彻水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将水污染防治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跨越的一道重要关口,通过着力建机制、重点保饮水、全面抓治理、严管促规范、努力强保障等举措,坚持守护好“一江碧水”。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稳中向好,湘江(湘潭段)干流及两大支流涟水、涓水水质均稳定达到Ⅲ类及以上,辖区内市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100%。湘潭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仍存在水污染防治还没有形成全民共识、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难度较大、涟水入河断面水质达标困难、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不足等问题。
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江南指出,水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意义重大。他强调,认识一定要高,整改一定要实,监督一定要严,久久为功,让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共同为守护“一江碧水”、建设“美丽湘潭”作出一份贡献。
在7月下旬即将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湘潭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对此项工作进行审议,并开展专题询问。(蒋燕 刘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