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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布全国首个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安全标准
发布时间:2019-06-12 10:40 | 来源:南方日报


       6月11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广东省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建设及运行安全规程系列地方标准”,为规范公共场所涉电装置、防范汛期积涝触电事故等提供科学指引。

  《广东省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建设及运行安全规程》(下称《规程》),是国内首个针对公共场所用电设施的安全标准。《规程》包括户内、户外和水下三个标准,涵盖用电全领域形态和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等用电全环节,将为规范公共场所涉电装置、防范汛期积涝触电事故等提供科学指引,是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和广东省能源局等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贯彻“严守安全底线”使命的重要举措。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规程》有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突出降低汛期积涝触电安全风险。《规程》针对广东台风多、强降雨多容易造成内涝的气候环境特点,对设施安装高度以及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等进行了明确细致的要求,可以有效预防汛期内触电事故。如规定线缆接线盒的高度不低于0.5米,户外的用电设备基础高度由现有规范要求的200毫米提高至500毫米,地势低洼或易发生内涝区域的配电箱采用壁挂式,户外用电设施杆体检修门下沿距地面不应低于0.5米,并强调考虑所在区域历史水淹最高位置的影响,降低因受潮或水浸引起漏电的风险。

  二是突出安全用电标准统一性、规范性。现行公共场所用电标准多为2011年前颁布,对防水浸、防潮规定不多,且表达模糊,缺乏针对户外广告灯箱、城市照明、交通设施等用电设备的设计、施工、验收的统一标准,导致用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规程》通过建设全省统一的户外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安全标准,规范了全省户内、户外、水下三个公共场所用电设施的建设及运行维护,将全面系统保障用电安全。

  三是突出保障安全用电的实用性和前瞻性。为确保标准的实用性,《规程》研制过程中,专门在全省21个地市路灯照明、监控安防、酒店业、交通信号、广告行业、物业管理行业等34家单位进行标准验证,全部通过验证。《规程》还主动适应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快递柜、视频监控等新生的用电业态,在技术上要求公共场所用电设施末端加装漏电保护开关,人手可及的插座必须使用安全插座、彩灯使用安全电压等;在管理上以产权明晰责任,要求有安全预控方案并按要求由有专业资质人员巡检,确保公共场所人身安全。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大涉电公共安全宣传力度,把用电安全与交通、防汛安全一并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科普宣传等范畴,普及群众的安全用电知识,切实保障公共场所群众用电安全。(记者 王佳欣 )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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