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江西:公益监督紧盯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2019-06-11 10:37 | 来源:检察日报


炒河粉、卤鸭脚、火腿肠,一些“三无”流动摊贩在学校周边起劲地吆喝,向学生售卖小吃,孩子们的食品安全存在隐患。前不久,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检察院向有关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月湖区迅速开展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活动。近日,该院在回访中发现,城管人员在上学和放学期间执法,校园周边已没有流动摊贩出现。今年5月,月湖区检察院在江西省检察院交流推进会上介绍了工作经验。

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该省检察机关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作为监督重点,走访了979家中小学和幼儿园。2018年8月至今年3月,该省检察机关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21件、立案520件,其中涉及校园周边案件线索222件、立案174件。

为整合办案力量,萍乡市检察院抽调市县两级检察院干警组成7个办案组,对该市五个县区及经济开发区179所学校及周边餐饮、超市进行抽查,发现案件线索7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件,得到积极落实。

鹰潭市月湖区检察院对城区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店、食杂店等116家餐饮点,开展了专项调查,发现部分餐饮点存在无相关证照、无安防措施、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及质量较差等问题。该院通过类案监督方式,向当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教育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8份,并向月湖区政府提交调查报告,该区区长李志兵批示肯定并要求有关部门落实检察建议。一批销售过期、不合格食品的食杂店被立案调查及行政处罚,证照齐全的摊贩被引导到专门区域开展规范经营,无证照的则被依法取缔。

根据赣州市赣县区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当地城管部门依法取缔了围堵校门的流动摊贩,依法划定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为禁止食品摊贩设摊经营区域,并落实长效监管,防止回潮,确保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记者 欧阳晶)

 
 


责任编辑:朱明宇
最新文章
临沭县市场监管局1+N食品安全网格… 山西临猗交警:开展电动车道路交通… 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公务员考… 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开… 山西省深度贫困县消费扶贫对接会举… 海南省编制4种农村改厕设计方案 陕西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推荐文章
世界中文报业协会第52届年会在马尼… 第七十四集团军扎实组织预任参谋集… 中国综合品牌展览会在多米尼加举行 乌克兰愿“合理妥协”以推动四国峰… 日本10月出口额同比下降9.2% 古特雷斯对美国政府犹太人定居点政… 日本中部国际机场乘客增加 国际航… 中国代表呼吁加强上合组织与联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