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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门:携手妇联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代理妈妈”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发布时间:2019-06-10 11:01 | 来源:检察日报


“来,孩子们,你们喜欢谁做你的代理妈妈,商量一下,由你们来选我们!”近日,浙江省三门县检察院和该县妇联组织的首场“代理妈妈”与“高危”未成年人见面会上,团长黄敏的一句话让整个气氛缓和了许多,原本拘谨的三个孩子都开心地笑了。黄敏是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一眼看出三个孩子有些不自在,特别是王新(化名)更加紧张羞涩。

今年3月,15岁的王新因参与同学之间的聚众斗殴被治安处罚。像王新这样的孩子并不是少数,据悉,2016年以来,三门县平均每年有50余名未成年人被治安处罚,80%以上的涉罪未成年人有前科劣迹,少则一至两次,多则十几次。

“这些孩子或受过治安处罚,或存在暴力倾向,他们存在着犯罪的‘高危’可能性,事后帮教固然重要,但是事前预防效果会更好。”带着这样的初衷,三门县检察院出台《开展“高危”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实施办法(试行)》,探索“高危”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制度,并携手县妇联,通过“代理妈妈”关护未成年人成长。

该制度根据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和类型,由轻到重,将受过治安处罚、有犯罪行为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等划分为五类临界预防对象。在征得当事人及其监护人的同意后,检察官将为每一个受关护的孩子建立临界预防档案,根据其违法犯罪情况和个性特征,依据实时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并携手妇联、学校、社区,为他们寻找代理妈妈。

“我们想通过这种‘妈妈式’的关爱,将‘代理妈妈’引进临界预防体系,借用‘社会力量’的帮护,多方位、多角度充分挽救边缘未成年人。”三门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洪欢东说。

据悉,目前三门县检察院已与3名“高危”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达成共识,将其确定为第一批临界预防对象;首批“代理妈妈”也已初步选定,他们将成为第一批临界预防对象的另一个“妈妈”,尽全力弥补他们缺失的家庭关爱。(通讯员 邓增娟 邵海霞)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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