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山东省组织开展重大节能专项监察
发布时间:2019-05-21 15:14 | 来源:大众日报


近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组织开展2019年全省重大节能专项监察行动,主要对铜冶炼、镁冶炼、铅锌冶炼、多晶硅、铁合金、磷化工、陶瓷等行业重点用能企业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电子行业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及窑炉能效情况,钢铁、水泥、电解铝企业能耗情况实施专项监察。专项监察由省能源局执法监察局组织16市节能监察机构以及相关执法机构实施。通过各市申报监察任务、实施现场监察、组织专项督查、总结上报公开等工作,确保完成今年重大专项监察任务。

我省按照国家重大节能专项监察工作部署要求,及时动员部署,印发年度节能监察工作通知,对全省节能监察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召开全省节能监察工作会议,对各项监察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积极组织申报,任务量覆盖所有设区市,兼顾地区和行业分布,充分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开展专题培训,举办全省节能监察工作培训班,组织全省节能监察人员,围绕年度节能监察目标任务进行专项培训。狠抓整改落实,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监察,严格落实整改,倒逼企业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设备。开展技术帮扶,坚持节能执法与技术帮促相结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针对企业存在的不合理用能行为,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挖掘节能潜力,推荐相关节能案例,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重大节能专项监察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2016年以来,国家已连续3年开展重大节能专项监察,内容包括钢铁、合成氨、平板玻璃、焦炭、铁合金、烧碱、水泥、石化、化工等9个重点耗能行业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落后机电设备、高耗能落后燃煤工业锅炉淘汰情况,电机、工业锅炉等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提升工程等。3年来,山东省共监察企业876家,每年给企业提出的节能监察意见和建议1000条左右,先后对25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33家企业下达节能建议书,共监察电动机29730台,总容量101.2万千瓦;配电变压器1265台,总容量303.8万千伏安;锅炉69台,总蒸发量2855蒸吨,发现淘汰电动机、变压器、锅炉共计2922台,淘汰后年可实现节能量3014吨标准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单位产品能耗超标、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设备等情形,并对4家企业实施阶梯电价政策,促进了企业增强节能贯标守法意识,提升了能源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为加快推进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讯员 刁立璋 记者 左丰岐)



责任编辑:朱明宇
最新文章
临沭县市场监管局1+N食品安全网格… 山西临猗交警:开展电动车道路交通… 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公务员考… 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开… 山西省深度贫困县消费扶贫对接会举… 海南省编制4种农村改厕设计方案 陕西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推荐文章
世界中文报业协会第52届年会在马尼… 第七十四集团军扎实组织预任参谋集… 中国综合品牌展览会在多米尼加举行 乌克兰愿“合理妥协”以推动四国峰… 日本10月出口额同比下降9.2% 古特雷斯对美国政府犹太人定居点政… 日本中部国际机场乘客增加 国际航… 中国代表呼吁加强上合组织与联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