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中山市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中山市财政局依托广东省预决算公开报告填报系统,积极采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中山市部门预算公开及时、全面完整、细化统一,提高政府运行质效。
一、以省级平台为依托,全方面推进公开管理。中山市财政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以统一模板、统一时限、统一要求为准则,要求全市 231 个市级预算单位登陆广东省预决算公开报告填报系统,按照新要求、新精神、新模板,填报本单位预算公开报告,在公开时间、内容、格式等方面严格与省级预算公开要求保持同步、规范、统一。
二、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全过程规范预算公开。中山市财政局运用系统开展预决算公开报告填报工作,通过充分运用自动审核、自动督办、自动检查三项功能,有效提高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公开的及时性、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细化程度的统一性。自动审核方面,严格对照系统模板要求,在系统填报内容不完整或不规范时将无法生成公开报告,并明确提示存在问题的具体位置及原因,以便及时补充完整,修改规范。自动督办方面,未及时填报并生成公开报告的,系统将提醒督办,切实做到监督关口前移,强化事前事中监督。自动检查方面,通过系统填报生成公开报告后,需将公开报告在网站公开,系统将搜索校验挂网公开报告是否与系统生成报告一致,不一致的需及时修改,进一步减少了人为出错几率,降低预决算公开内容的自由裁量,确保全过程监控预算公开情况。
三、以跟踪问效为依托,全要件施行监督指导。积极将系统检查结果转化为推动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动力,强化监督检查质效,加大对预算单位信息公开的检查力度,对未通过系统生成预决算公开报告,或预决算公开不及时、不完整、不规范情况有效实施监管,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督促有关单位立行立改,确保中山市预决算公开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