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在上海召开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研讨会。记者获悉,上海市检察机关通过借助社会力量,尤其是专业的青少年司法机构开展心理干预、人格甄别、行为矫正等工作,促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案专业化与帮教社会化的良性互动。2009年以来,上海未成年人犯罪数量逐年下降,受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人数分别下降了74.1%和72.4%;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比例,从10%下降至1.5%,99.4%涉罪未成年人没有脱保或者重新犯罪,顺利回归社会。
近年来,上海检察机关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与该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团市委、市财政局等单位共同确立了检察机关委托——社团承接——专业社会服务的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刑事诉讼法规定未成年人特别程序施行以来,上海涉案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等特殊检察制度适用率均达到100%。
此外,在市级层面建立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指导中心、区级层面成立16个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将检察机关委托的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需求转介至上海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27家成员单位及专业社会组织,形成资源整合专业化、权益保护精准化、运作方式多元化的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目前,该市各区服务中心通过转介,协助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落实教育矫治工作6712人次,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保护救助工作1043人次。(记者 林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