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明溪法院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
发布时间:2019-11-11 10:55 | 来源:法制日报


为进一步推动解决执行难题,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人民法院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信用修复申请条件、规范信用修复启用程序、确立信用修复认定标准、严格信用修复案件审查,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作出了具体规定。

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被执行人必须提供确实、充分、有效担保,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债务,或申请人同意暂缓执行并提交书面申请,经法院审查属实的,可予以屏蔽或者撤销失信信息。此外,合议庭须严格对申请信用修复的被执行人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作出信用修复决定书,承办人、合议庭、分管领导意见均需记录在案,做到全程留痕。(记者 王莹 通讯员 张平)



责任编辑:张彤
最新文章
邢台法院全程助力民企风险防控 超市购物全程录像动机不纯驳回诉请 郑州立法破解停车难收费乱 校内驾车致人死亡区分地域依法定罪 解开申诉人16年心结 2500亩被污染水源地得到治理 上海:99.4%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 刑满释放后强行“当选”村主任
推荐文章
世界中文报业协会第52届年会在马尼… 第七十四集团军扎实组织预任参谋集… 中国综合品牌展览会在多米尼加举行 乌克兰愿“合理妥协”以推动四国峰… 日本10月出口额同比下降9.2% 古特雷斯对美国政府犹太人定居点政… 日本中部国际机场乘客增加 国际航… 中国代表呼吁加强上合组织与联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