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笔者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广东省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至10月底,广东省共查处食品案件5525宗,罚没金额3661.6万元,责令停产停业61户次,取缔无证企业85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09宗。
同时,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对外发布五大食品类违法典型案例,包括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如花美食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自制粽子(硼砂)食品案,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某酒类商行经营无中文标识及假冒伪劣酒类产品案,河源市紫金县城羊之家羊奶店虚假宣传案等。
其中,制售有毒食品类案件尤其值得警惕。粽子是端午节必不可少的食物,然而今年5月14日,韶关市曲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曲江区马坝镇如花美食店加工的粽子进行监督抽检后,发现当事人加工该批次粽子不符合《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要求。6月3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门店的洗消间发现一罐散装硼砂(约150克),经当事人确认,加工自制上述批次粽子使用了此罐中的散装硼砂,且全部销售完毕。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上述经营使用非食品原料(硼砂)加工自制粽子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曲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8月13日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9.60元及用于违法生产的硼砂150克,处以罚款10000元。同时,此案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曲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8月23日依法将该案移送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立案处理。目前,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记者 王佳欣 通讯员 粤市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