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规定只能由贫困户领取的产业扶贫红薯苗,为何比预先统计数多发出了60亩的量?这些红薯苗究竟被谁领走了呢?日前,河南省确山县纪委监委查处了一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不久前,确山县委第八巡察组来到竹沟镇西李楼村贫困户李某家中走访。“李大哥,今年咱村的红薯长势不错啊,听说你家种了17亩红薯,收入咋样?”
“17亩?哪有那么多?我家只种了11亩啊。”
听到这话,巡察组工作人员心中打了一串问号:根据产业扶贫项目核查表的记录,李某家红薯种植面积为17亩,并领取了17亩地需要的红薯苗、化肥和农药。若真如李某所说的只种了11亩,那另外6亩地的扶贫物资去了哪里?这个扶贫项目里难道还藏着什么猫腻?
随着走访的深入,巡察组发现,不止李某一家出现这种情况,还有部分农户登记底册上记录的亩数与实际种植亩数不一致,多发出的红薯苗累计可种植60亩。
“这背后很可能存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必须好好调查清楚。”收到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确山县纪委监委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调查。
竹沟镇地形以浅山丘陵为主,荒滩、荒坡面积大,土壤富含磷、钾、硒,适宜种植红薯等经济作物,但由于该村红薯品种陈旧,长期以来产量偏低,严重影响经济效益。
为充分发挥当地土壤优势,提升红薯产量,去年,确山县在竹沟镇实施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到人到户项目,由镇政府联合乐华金顶山农牧合作社在全镇进行脱毒红薯良种推广产业扶贫。
根据项目实施要求,合作社同有种植脱毒红薯意愿的贫困户签订协议,免费向贫困户提供种苗、化肥、农药及技术指导等。同时,为确保扶贫政策落到实处,该项目明确要求贫困户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红薯苗,并在发放登记表上签名、按指印,以防非贫困户冒领。
尽管如此,西李楼村委会主任郝申友、村委会委员叶留记还是对这个扶贫项目打起了小算盘。
据郝申友、叶留记二人交代,为了绕开不允许“非贫困户以任何形式上报、领取”这一条要求,二人精心策划了一出虚报冒领的戏码:两人以各自带领5户贫困户脱贫为名,私自在10户贫困户的种植亩数之上,每户多报6亩,合计虚报60亩红薯苗。
除了每亩价值500元的种苗外,郝申友、叶留记还分别从农牧合作社领取价值10500元的生物菌肥、农药以及价值4500元的烟叶肥料,并以“扶贫款”名义给予对应贫困户每亩100元钱作为“补偿”。据统计,郝申友、叶留记分别获利22500元、16500元。
至此,60亩扶贫红薯苗的去向总算水落石出,这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虚报冒领扶贫物资的案件真相大白。
郝申友、叶留记身为村干部,不把心思放在带领村民脱贫致富上,反而知纪违纪,冒名领取,二人的所作所为让这项惠农项目的实施效果打了折扣,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
“作为村干部,我辜负了乡亲们对我的信任。今后我一定痛改前非,多办为群众谋利的事。”在镇里召开的警示教育会上,郝申友、叶留记都对自己的违纪行为表示懊悔。7月,确山县纪委监委决定给予郝申友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责令竹沟镇党委、政府依法罢免其村主任职务,给予叶留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确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群众利益无小事,任何人都不得在扶贫物资上动私心杂念,不得触碰法纪底线,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离群众最近,更要抵得住诱惑,时刻自重、自警、自省,不忘为民初心。”(通讯员 张青银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陈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