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抽的是电子烟,不知道电子烟也在禁烟的范围。”10月14日下午,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附近的公交站台,控烟执法人员对一名练姓吸烟者开出首张电子烟罚单。
这源于深圳市本月实施的控烟条例。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版《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中,公交站台首次被纳入禁烟场所,并对吸烟及烟草制品进行了明确定义,即吸烟是指使用电子烟、持有点燃或者加热不燃烧的其他烟草制品;烟草制品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烟草作为原材料生产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制品以及电子烟。
在14日执法现场,共有6名烟民被罚,各罚款50元,其中包括1名电子烟烟民。(王晓丹 吕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