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专业服务,劳动争议处理更优质高效
粤集聚社会力量 调解七成争议案件
近期我省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劳动争议专业性调解服务办法》(以下简称《服务办法》),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专业性调解服务的方式,创新劳动争议专业性调解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高效的争议调处服务。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广东是用工大省,也是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大省,每年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和涉及劳动者人数分别占全国的1/6和1/4。近年来我省通过三方联合调解、向第三方购买调解服务、社会组织参与调解等新型调解模式,使七成左右争议案件以调解方式化解,充分发挥了调解柔性化解纠纷、耗时短、成本低的优势。
同时,针对社会力量参与劳动争议调解的准入标准、准入程序、参与程序、资金管理等缺少明确可操作的规范等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服务办法》,让社会力量进得来、靠得住、做得好。
笔者了解到,《服务办法》是目前全国首个对社会力量参与劳动争议调解进行规范的省级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为我省多元化解机制规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记者 黄叙浩 通讯员 粤仁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