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查获走私案件的数量、案值、涉税金额等均大幅增长,反走私形势严峻。随着反走私综合治理的进一步深入,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如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筑牢沿海反走私防线,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走私易发的港口、公路等地实施联合执法,以及做好大量涉案物品、运输工具的处置工作,查处“三无”船舶等等,都需要通过立法予以明确和规范。
昨天下午,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现代科技手段加大数据
走私成品油、白糖也能精准打击
走私是一个社会问题,涉及方方面面,反走私除了直接打击走私违法犯罪行为以外,需要打防结合、综合施策,更需要切实发挥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反走私综合治理中的作用。《规定》按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反走私数字化建设、设施建设、日常巡防督查、车辆船舶管理、宣传教育、举报奖励等综合治理措施作了规定。目前,全省有67个县(市区)都有专门的反走私机构,有32个反走私重点县(市区),重点推进反走私视频监控体系建设和反走私专班建设。
今年上半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涉嫌走私成品油案件78起,查扣成品油17163吨,走私冻品案件19起,查扣冻品4302吨,走私白糖案件1起,查扣白糖1200吨;立案查处各类象牙等濒危物种走私案件108起,查扣犀牛角、象牙等濒危物种及其制品约63公斤、357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3人。省公安机关利用科技手段和大数据,准确把握各类走私犯罪的新变化、新动向,不断创新优化技战法,实现对走私成品油、白糖等犯罪买卖团伙全环节、全链条的精准打击。
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的查处
也有了详细的规定
据记者了解,浙江省反走私工作实践中,执法部门查扣的涉案财物量大面广,保管难、周期长、成本高问题突显,尤其是冻品、船舶等涉案财物的保管和处置工作牵扯了执法部门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法规》对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当事人无法查清的涉嫌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以及涉案运输工具、设备的处理程序、期限作了规定。
根据《海关法》规定,认定走私违法或犯罪的关键是有证据证明该物品有入境环节。对于已经流入境内的进口货物,无证据证明构成走私的,实践中则视为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
对该类行为的查处依据,《法规》作了如下规定:一是规定经营进口货物应当建立凭证档案以及进货、销售记录制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二是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经营行为提供装卸、运输、仓储、保管等便利。三是规定从事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经营行为,由行政执法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进口货物和专门用于违法活动的运输工具、设备,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下的罚款,并明确上述行为同时违反食品安全、药品、烟草专卖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罚。(记者 高佳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