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省自然资源厅近日提出了自然资源政策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十条措施。
具体包括: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引导作用,做好与城乡规划的有机衔接,积极引导扶贫类建设项目落地,做好项目选址和论证工作;
对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用地全力给予支持,优先足额保障;
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增减挂钩,可不受指标规模限制,超过国家下达部分,经省自然资源厅核定后报自然资源部追加认定;
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鼓励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深度贫困地区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在做好补偿安置前提下,可以边建设边报批;
对于深度贫困区上报的特大型地质灾害项目,优先纳入年度上报计划,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
优化测绘资质管理,对聘用贫困人员的单位,实行优先办理,提供便利,并研究适当降低相应人员、设备等方面的标准要求;
支持在深度贫困地区禁止开采区之外开发矿产资源,积极争取扶持政策,主动提供矿业权投放管理政策指导,加大深度贫困地区采矿权审批授权力度;
在对贫困移民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实施的基础上,2020年前分年度安排5200万元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助力贫困移民村开展脱贫工作;
认真落实深度贫困村结对帮扶和“双帮”工作,实行结对帮扶贫困户全覆盖。(记者 王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