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甘肃新闻8月5日电 (通讯员 胡雅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制度规定。为落实好‘三项制度’,玉门市高度重视,聚焦关键环节,出台了《玉门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任务目标、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等内容,形成紧密衔接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执法信息主动公开,把执法权力晒在“阳光下”。玉门市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采取灵活多样、方便群众的方式,在法定期限内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加强事前公开,主动在公共场所公开行政执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身份、职责、权限等内容。
做好事中公开,将行政许可事项及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许可事项对社会进行公开,做出的许可决定在公示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广泛接收社会监督。在执法过程中,要求统一着装,向执法对象出示执法证件,并做好告知说明。
推动事后公开,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检查前随机抽取到的执法人员、检查对象清单、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均及时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执法信息主动公开,把执法权力晒在“阳光下”。
执法过程全程留痕,为执法活动装上“电子眼”。结合玉门市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建立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定了行政执法环节的记录方式和要求,并对执法记录的归档、保存和使用以及执法记录仪等音视频设备的使用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做到执法过程全程留痕,为执法活动装上“电子眼”,夯实文字记录基础,有效固定保存执法证据,准确记录反映行政执法行为,并对全市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案卷评查,既有效规范执法行为,又为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提供了保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执法结果严格审核,给执法决定戴上“紧箍咒”。执法结果审核,是行政执法的最后一道关口,直接影响着办案的质量。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必须要经法制机构审核后才能作出,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相应的行政决定。
目前,玉门市公安、司法等行政执法机关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已全部制定完毕,并及时落实到了执法办案过程中,给执法决定戴上“紧箍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