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长岛县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的意见》,立足检察实际,深入研究服务海洋生态保护的思路和举措,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意见》提出,要结合近年来办理的非法捕捞,偷捕海珍品,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案件,强化释法说理,充分利用微信、法治讲堂、社区普法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积极走访承接县级重点项目的交通建设、自然资源、宣传文化和旅游等部门,探索为重点项目企业提供“一站式”“组团式”法律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同时,强化对海霸、渔霸、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的打击,加强线索排查和移交,深挖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严厉打击破坏海洋资源、侵犯海洋科技创新权益的违法犯罪,依法保护海洋产业发展。
《意见》要求,要加大对海洋环境资源监管、经济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力度,组织开展“破坏海洋渔业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着力加强涉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拓展并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功能,维护海洋经济行业秩序稳定。围绕全力促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开通司法办案“绿色通道”,对涉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案件,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立案、第一时间办结。同时,与公安机关、法院建立快速办案联动机制,准确把握办案时机,讲求策略方法,慎重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游客和企业的影响。(记者 匡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