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6月20日,在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实施意见》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措施要求。
《实施意见》明确我区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区城市安全发展取得明显进展,银川市、吴忠市分别建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到2035年,全区所有城市安全发展体系更加完善,安全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安全发展城市。
《实施意见》重点从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健全城市防控机制、城市安全保障能力以及统筹推进等方面做出具体要求和部署,并要求各级、各主管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全面落实城市安全责任,承担好《实施意见》中赋予的重点任务。自治区安委会将实施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积极推进自治区和国家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记者 张慈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