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楼的废旧文稿、报纸、杂志都被分类放入收纳盒,我们会不定期到各办公室收取,集中储存后收运。”6月16日,在省自然资源厅干了多年保洁的张师傅说,跟前些年相比,现在她的工作量大幅减少。
这得益于我省全面执行的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政策。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我省就明确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时间表”“路线图”,要求2017年底之前,省直机关和武汉、宜昌、襄阳市直党政机关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20年,全省公共机构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截至目前,我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省直机关率先细化责任、强抓落实。省发改委购置各类大小垃圾收集容器,并张贴分类投放提示,引导正确投放;省粮食局设计了一套简化分类标识,粘贴在现有收集容器上,既达到分类要求,又避免重新购买容器;省自然资源厅组建36人的垃圾分类志愿者和督导员队伍,带动更多职工践行生活垃圾分类;省住建厅等单位与专业运营机构合作,将垃圾分类延伸到单位家属区。
重点城市结合实际精准发力。武汉市党政机关已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监督考核内容,该市市直党政机关还普遍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宜昌市将95万个印有二维码的可降解垃圾袋发放到市直80家单位,哪家单位丢的垃圾一扫便知,可对各单位、各部门垃圾分类情况进行监督、追溯。襄阳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与“城市垃圾清除百日行动”活动相结合,在确保城市垃圾日产日清的同时,指导督促市区公共机构办公区和家属院垃圾分类工作。“推行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既是‘新时尚’,更是‘持久战’。”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通过率先在公共机构强制推行垃圾分类,逐步引导全社会加入到垃圾分类行动中来。(记者黄璐、通讯员杨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