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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免费宽带陷阱须严管重罚
发布时间:2019-05-17 09:31 |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购买手机套餐,获赠免费宽带,这样的通信套餐实用又划算,给消费者带来许多实惠。据新华社报道,不少手机用户近日反映,自己一年前办理的免费宽带,到期后没有提示自动扣费。想要取消却困难重重,或者要求缴纳撤机费,或者要求归还全套设备。

  有网民称,承诺到期提示,却直接扣费;只讲用户福利,不讲消费限制……免费宽带成为“收费陷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运营商由此损害了自身信誉和品牌,也扰乱了电信市场秩序。对此,必须依法严厉查处运营商,不妨引入惩罚性赔偿。

  网民“张淳艺”认为,运营商之所以敢这样做,底气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难以举证维权。所谓“到期提示”、“自动取消”,大都只是工作人员的口头介绍,许多人在办理免费宽带时并没有签订文字协议。等产生纠纷时,消费者百口莫辩,只好当冤大头。二是违法成本太低。由于收费方式具有隐蔽性,消费者通常很难及时发现。即使事后发现较起真来,运营商通常只是取消了之,并不会退费或赔偿。“能收多久是多久,能收多少是多少”,如此收费陷阱,可谓高收益低风险,稳赚不赔。

  网民“叶金福”认为,工商、消协、网信等部门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一些常规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规避类似“免费宽带”式服务的陷阱。同时,对电信运营商故意、恶意设置免费宽带“陷阱”的不法行为,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严惩一起。

  网民“何海宁”提出,填平免费宽带服务陷阱,关键要从规范电信服务合同入手。用户无论购买哪种套餐与运营商都是一种契约关系。如果免费宽带服务到期自动取消等事项详细写入服务合同,违约要赔偿,对运营商是一种约束。如果运营商不遵守约定,用户可依据合同维权。但如果合同内容不完善,或者没有签订合同,就给了运营商侵权的机会。(记者 陈伟 整理)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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