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伟敏在通报会上发言 |
人民网北京7月12日电 今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乔某、霍某运输毒品一案,为准确查明案件关键事实,实施抓捕的警察证人对抓获三名被告人的过程,特别是警方在车内起获毒品的位置出庭作证。这是北京一中院落实关键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典型案例之一。
北京市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陆伟敏在随后的新闻通报会上介绍,自2014年起,市一中院与市检察院一分院、市公安局法制办公室开展联合试点,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由三方协调一致会签了会议纪要,从制度层面理顺了警察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运行机制。
据了解,这一机制在该院审判实践中运行三年以来已初步取得了良好的成果,在该院审理的158件包括故意杀人、伤害致死及重大毒品类一审刑事案件中,共有62人次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其中警察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39人次,占全部证人、鉴定人的62.9%,警察出庭已成为该院刑事审判工作的常态。
陆伟敏表示,建设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机制是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而要真正实现以庭审为中心,做到“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就必须杜绝庭审走过场的现象,真正发挥庭审的功效,实现庭审实质化。为此,该院建立了警察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一系列落地措施:合理确定警察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范围;科学设置警察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程序;注重完善警察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保护措施等。
以被告人张某、乔某、霍某运输毒品一案为例,三被告人于2016年12月28日从河北省张家口市运输大量毒品进京欲向他人贩卖,三被告人携带毒品乘车行至北京市海淀区上庄路附近时被抓获,警方从车内起获毒品甲基苯丙胺共计1008.86克。一中院立案审理后,合议庭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时,被告人乔李表示自己只是陪着另两名被告人来北京,并不知道车内有毒品。合议庭法官根据本案证据情况,经与本案公诉人进行沟通,认为为准确查明被告人乔李是否明知车内有毒品这一关键事实,有必要通知参与实施抓捕的警察出庭作证。后合议庭按照有关工作机制,依法通知两名参与抓捕并起获毒品的警察(上官知清、李巍华)今日出席法庭作证。
据介绍,下一步,针对实践中暴露出的如出庭作证能力技巧不足、出庭作证补偿机制不到位以及证人保护制度有所欠缺等问题,该院将及时总结经验、调研分析,在确保警察证人、鉴定人出庭机制继续高效优质运行的同时,形成边实践、边总结、边提升、控辩审三方良性互动的局面。特别是要通过推进关键警察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以点带面,探索建立普通证人以及社会机构鉴定人出庭作证机制,加速建设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机制,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刘清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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