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北京7月6日讯 记者周斌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的“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信用卡诈骗”显示,2015年至2016年,全国信用卡诈骗罪案件量缓慢上升,2016年较2015年同比上升3.8%。
据了解,信用卡诈骗罪案件多发生在东南沿海地区及东北地区。诈骗方式主要有:恶意透支信用卡进行诈骗、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进行诈骗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其中,恶意透支信用卡进行诈骗占比达81.1%。
信用卡诈骗报告显示,信用卡诈骗罪案件的被告人,男性占82%,女性占18%,男性为女性的4.6倍。53.3%的被告人为无业人员,20.3%的被告人为农民。被告人年龄主要分布在25岁至39岁之间,占比为47.3%。被告人学历主要集中在本科及以下,占比97.9%,初中文化程度占比48.5%。
信用卡诈骗报告显示,此类犯罪金额多集中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占比为47.7%。两年里审结的信用卡诈骗罪案件中,受害银行排名前三的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