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法官郑红艳接连审理3起醉驾案,每起案子庭审用时均不超过半小时。
更加难能可贵的是,上述3起醉驾案从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法院最终宣判,整个流程只用了不到48小时。
郑红艳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海淀法院在原有刑事速裁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与公安分局、检察院、司法局在各自独立的情况下相互配合,建立起48小时全流程速裁程序,初步实现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全流程流转,办案效率再创新高。
5月10日22时许,被告人王某饮酒后驾车在海淀区被民警查获,经抽血检测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已达到醉酒标准。
当晚,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王某抓获归案,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警方初步判断,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危害较轻且其认罪态度良好,可以适用48小时全流程速裁程序。
5月11日上午,北京大是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卫平接到海淀公安分局电话通知,请其立即介入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及其他两起同天查获的类似醉驾案,为王某及其他两名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很快,徐卫平会见了3名被告人,告知他们速裁程序的特点和优势,讲明了通过适用速裁程序,可以最大限度地缩短被告人的羁押时间,争取从轻处理。3名被告人及其家属均同意适用48小时全流程速裁程序进行审理。
其间还有一个插曲。徐卫平打电话通知一名被告人的亲属时,对方竟以为遭遇了“电信诈骗”,因为他无论如何也不相信,案件审理流程会走得这么快。
徐卫平一方面向被告人亲属耐心解释,一边请海淀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打电话向其证实情况,才打消了这名被告人家属的顾虑。
征得当事人和家属同意后,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3人提起公诉,建议法院分别判处3人拘役1个月至两个月,并处不同额度罚金。
随后,案件流转到海淀法院,由书记官办公室进行前期处理,包括审查卷宗、分配案件、协调办案法官等,最终交到郑红艳手里。
郑红艳说,书记官办公室的介入省去她大量事务性工作环节,她只需专注于对案情本身的研判,比以前轻松多了。
即便如此,由于海淀法院办案责任制的落实,郑红艳工作起来更加认真负责。
12日下午,海淀法院开庭审理3起酒驾案。有了前期的精心准备,庭审进行得非常顺利,3起案件审理完毕,只用了半小时左右。
最终,海淀法院认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依法采纳海淀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判处王某犯危险驾驶罪,拘役1个月,罚款1000元,其他两名被告人均得到相应处罚。
徐卫平清楚地记得,法官宣布判决结果后,王某的女朋友当场热泪盈眶,事后她一个劲儿地感谢法官对王某的宽大处理,劝说王某一定要吸取教训,绝不能再触碰法律红线。办案法官也对被告人进行了耐心劝解,告诫他们从中吸取教训,不要再犯。
在徐卫平眼中,如今法院的审判程序更加严谨,执法过程中更加人性化,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法律原则,更加注重对当事人的说服教育,这一点不仅让当事人感到温暖,也让作为律师的他颇为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