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8年01月30日 星期二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法制与新闻》官方网站
济南毒粉条案宣判主犯一审获刑9年
发布时间:2017-05-24 11:26 | 来源:法制日报——法新网


  在山东省济南市槐荫某郊区一处肮脏简陋的小作坊内,三四个人只用工业明胶等三种有毒有害工业原料就能合成我们餐桌上食用的“粉条”。这种“毒粉条”经甲醛浸泡后,大量流入路边摊点和排挡。经对现场提取的三份“粉条”样品进行检测,均检验出甲醛1800余mgkg(检测低限5.0mgkg),甲醛含量严重超标,极大危害老百姓的食品安全。

  近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毒粉条”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主犯邱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判处孙某等3名从犯有期徒刑3年至4年,并处相应罚金。

  2011年底至2015年8月,因工业原料成本低、利润可观,被告人邱某伙同孙某等人在未取得任何许可经营资质条件下,暗中从事非法加工、经营“毒粉条”活动。这些化工原料合成的“毒粉条”被陆续销往山东省内的邹城市、曲阜市、青州市、莱阳市等多个县市。仅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不到1年时间,被告人邱某等4人凭借“毒粉条”非法销售金额多达45万余元。

  经查,被告人孙某、付某、颜某受雇于邱某,明知邱某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仍然受其指使协助从事非法加工和经营。他们分工明确,分别负责配料生产、日常加工、开车送货等事项。



责任编辑:高翔
最新文章
"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 一字… 基层政法人眼中的5年政法工作 最高法司法部相关负责同志就律师调… 最高法司法部出台律师调解试点意见… 来自基层政法界的十九大代表风采 74名电信网络犯罪嫌疑人从柬埔寨被… 政法工作成就|政法机关有力之举换… 全国模范司法所长邵林刚:用生命兑…
推荐文章
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百零九次委…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 最高检对张文中案顾雏军案同步审查… 公安部:严肃追责赌博幕后保护伞 打… 最高检已纠正7件涉产权刑事申诉、… 公安部党委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 最高检:谨防假冒检察机关实施电信… 曹建明: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宪法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