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北京4月21日讯 记者周斌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了10个近年来人民法院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参考性案例。
这10个案例包括:北京某水泥有限公司、北京某矿业有限公司诉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撤销企业关闭通知案;河北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天津某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北京YJRS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诉天津YZH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河北霸州市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栾某某等21名养殖户与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上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李某某等八原告诉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航运公司海上养殖损害赔偿纠纷案等。
据悉,本次公布的案例,系最高法根据2016年2月发布的《关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经过一段时间的司法实践,从三地法院精选的10起涉京津冀协同发展参考性案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简明扼要的风格,对基本案情、法律依据、宣传意义作了提炼。10起参考性案例紧紧围绕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和重点领域率先突破等协同发展计划,分别从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不同方面,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能的情况,对促进京津冀地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将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