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探索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新路径 选派优秀律师挂职政法机关
“案子多,人员少,还有审限要求……”钟巍一开口,便直言法官很辛苦,“由于案多人少,我经常需要晚上加班,如果没有挂职锻炼,我可能永远也无法体会法官的艰辛。”
钟巍是山东钟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去年作为第三批挂职律师到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担任助理审判员,其间参与办理了不少疑难复杂案件。“通过挂职锻炼,律师对司法人员更为了解,这对探索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钟巍说。
“挂职律师的身份仍是律师,人财物与挂职单位没有关系。而且,挂职律师并不独立办案,主要从事辅助性业务。”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孔超去年挂职临邑县副县长,其间作为组长带领4名律师在临邑挂职,4名律师分别在当地公、检、法、司等部门锻炼。
参与办理治安案件55件,刑事案件8件,参与调解100余起……当时,律师贾澜涛在临邑县公安局担任“警长”,这是他在挂职期间的一份“成绩单”。由于表现出色,临邑县公安局还特意给省司法厅写来感谢信。
据了解,从2013年开始,山东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启动优秀律师挂职锻炼活动,连续3年累计选派33人到政府部门、政法机关和国有企业挂职锻炼,其中在政法机关分别挂职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公安局警长和司法局局长助理。今年3月23日,省司法厅召开了第四批优秀律师挂职锻炼动员会。
“律师与司法人员同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虽然角色定位、职责分工不同,但都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承担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迟丽华说,“选派优秀律师挂职锻炼,通过让律师体验与司法人员的角色异同,加强交流互动,让律师在更高平台上转换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
据悉,与前三批挂职锻炼相比,第四批优秀律师挂职锻炼有有三个特点:一是范围进一步扩大。挂职地点由德州扩大到济南,省属国有企业由2家扩大到3家,人员由13人增加到24人。二是层次进一步提高。挂职的政法机关从县级提高到市级。三是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许多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和在律师行业有较大影响的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都踊跃报名,报名人数为历年之最。
“其实,无论是挂职单位,还是挂职律师,都从挂职活动中受益良多。挂职的重要目的是锻炼律师,让律师近距离接触政法机关,了解办案执法,从而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也为今后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积累经验,进行有益探索。”山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李邦喜认为,“律师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参与社会治理,增长才干,回馈社会,为树立律师行业形象和促进经济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选派优秀律师挂职锻炼,将会成为检验律师综合素质和作用的一块试金石,对于律师兼收并蓄,特别是丰富律师阅历、了解机关运作模式、全面提高素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确保挂职活动取得实效,山东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制定出台了《挂职锻炼管理办法》,明确了挂职律师的职责任务、工作内容、后勤保障和纪律要求等事项。成立挂职小组,每小组确定一名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处级干部或党员律师作为组长。
山东省司法厅还规定,挂职期间,律师上交执业证,不再从事律师业务,也不得利用所挂职务为所在律师事务所谋取利益。
“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选派优秀律师挂职锻炼是律师参政议政、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实践,也是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和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山东省司法厅厅长王本群告诉记者,“挂职期间,律师们紧紧围绕‘干好工作,自身提高’的双重目标,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将自身工作与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创新发展结合起来,丰富了社会阅历和法律实践,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树立了全省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
(来源: 司法部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