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省委政法委员会是省委领导全省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对全省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协调指导全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四)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全省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五)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讨论研究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六)组织、协调全省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七)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推进司法改革;
(八)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组织部门管理同级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九)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的工作;
(十)办理省委和中央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省委防范处理邪教办、省维稳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内设15个处(室):办公室、研究室、执法督导处、干部处、宣教处、机关党委,综治一、二、三、四处,省委防范处理邪教办一、二、三处,省维稳办一、二处。管理省法学会、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省法学会。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我委预算收入总额2319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056.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转1139万元(乡镇、街道平安建设与便民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专项经费结转下年使用)。预算支出总额2319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2.1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8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7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5.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1万元,转移性支出8550万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公务接待费:2016年实际支出23.6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55万元减少31.32万元(减少57%)。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55万元,与上年持平。
因公出国(境)费:2016年实际支出11.8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25万元减少13.15万元(减少53%)。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25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费:2016年实际支出74.8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135万元减少60.17万元(减少45%)。2016年从省政府办公厅划转省级领导公务用车1台。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费预算支出135万元,与上年持平。
2017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名词解释: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