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您根据《成都高新区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实施办法(试行)》第四条适时开展日常约谈,并督促做好以下工作……”“针对出现的问题,建议您根据《成都高新区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实施办法(试行)》第九条,对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题约谈……”日前,成都市高新区党工委每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办公桌上都放着一份特别的信封。
装有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的“信”
“信封里放着的是纪工委对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高新区纪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是高新区创新机制,积极探索“加强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的一个缩影。
定期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2016年以来,高新区大力织密监督制度网,相继出台《成都高新区纪检监察组织向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通报其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暂行办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高新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高新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等,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工作机制,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
“我们定期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定期报告方式严格落实党内监督,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重大事项、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进行即时报告。”《暂行办法》明确了通报方式、通报要求、结果应用等6章16条细则,通报内容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作风建设开展情况、惩治腐败开展情况、预防腐败开展情况等四大方面,细化到“是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单位的整体工作中”“是否推进惩防体系暨廉洁高新建设任务落实”等要点,进一步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并就存在的问题逐一提出工作建议。
“责任清单没有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个别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和社区负责人敢管、真管、严管还不够,抓小、抓早意识还不强。”“监督时效性不够,存在重事后查处,轻事前、事中监督的倾向。”高新区纪工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建议开展日常约谈和问题约谈,督促做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真正让党内监督动真碰硬。此次高新区纪工委共发出《情况通报》9份,提出加强日常约谈和问题约谈等具体建议共30余条。(成都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