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近日,辽宁省委巡视组分别向第十五轮巡视地区和单位反馈了巡视情况,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从今年9月4日至10月20日,省委巡视组分别对省委办公厅等17个省委工作部门、省直单位和省人大机关、省政协机关党组开展了专项巡视,对省教育厅等8个省直单位、省属高校、省属企业和县(市)开展了巡视“回头看”。
反馈中,各巡视组指出了在巡视中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的领导弱化。有的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没有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的政治责任,有的以“传签”代替党组会研究重大事项;有的党委(党组)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不强,个人重大事项未如实向党组织报告;有的地区、单位对上一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党的建设缺失。部分省直单位党建工作存在“灯下黑”问题,有的党委(党组)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重大决策集体讨论酝酿不充分,主要负责人搞“一言堂”;有的党委(党组)不重视理论中心组学习,有的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不规范不严肃、换届不及时。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有的单位党委(党组)会没有专题研究过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的单位部分领导干部存在“本单位是清水衙门,反腐败工作与己无关”的思想;有的单位纪检监察力量薄弱,不能聚焦主责主业,派驻纪检组“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的单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存在廉洁风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禁而不绝。有的单位存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大操大办、违规发放津补贴、“三公”经费超标等问题。本轮巡视还发现了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规的重要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有关机关和部门处理。
省委巡视组在向被巡视党组织提出的整改建议中明确指出,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党内生活、选人用人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党员干部管理,把党要管党要求落到实处。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强化党内监督,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被巡视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表示,要高度重视巡视成果的转化,积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精神,积极领责、认真履责、主动担责,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辽宁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