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在线网讯 近日,区委政法委召开书记办公会专题研究并通过了“完善工作操作流程,规范纪检监督程序”的议题。会议决定凡是由纪检监督的事务,首先由相关办室负责人提出,经分管此项工作的副书记签字同意,涉及财务的,再通过分管财务的副书记审核,方可交由纪检组审核,纪检组长确定符合规定和程序后签字盖章。此举规定了谁办理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确保了责任划分清晰,责任落实到人,监督贯穿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