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武汉7月29日电(周晶晶/通讯员 付静宜 胡继宗)因自己退换农机的诉求未得到妥善解决,农民熊某一时冲动,竟拨打市长专线,扬言要在汉口火车站进站口引爆“汽油炸弹”,后经查实,一切均为熊某捏造。近日,被告人熊某被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提起公诉,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16年1月11日中午十二点左右,湖北京山县农民熊某憋着一肚子气,拨打了武汉市12345市长专线。几个月前,他专程来到武汉某农机设备销售点,购买了一套专业设备,不料运回家后,发现设备根本无法正常使用。熊某立刻联系厂家,希望更换农机,但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羊年春节渐渐临近,事情还是拖着没解决,熊某的怒火越烧越旺。“想在过年前把机械退换掉”,熊某供述称,“所以要想办法给厂家施加一点压力”。
然而,熊某想出的“办法”却是个彻头彻尾的馊主意。案发当日上午,他坐汽车赶到武汉,身上带了10颗“红雷王”鞭炮。随后,他赶到汉口火车站并拨通了市长专线。电话中,熊某声称自己正在进站口处,并且携带了汽油和炸弹,更要挟政府如果不马上解决其诉求,帮其更换农机,他将作出过激行为!
接到上述爆炸威胁信息后,汉口火车站相关职能部门立即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加强安检保卫。警方第一时间赶到站前广场,将熊某抓获并扣押全部鞭炮。经搜查,并未从其身上查获汽油和炸弹,闹剧荒唐落幕。
熊某,1957年出生,湖北京山县人,初中文化程度,个体经营者。被刑拘后,熊某对其编造虚假爆炸威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月28日,江汉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熊某编造爆炸威胁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款的规定,应当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承办人进一步解释道,“根据2013年9月30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虚假恐怖信息’是指以发生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劫持航空器威胁、重大灾情、重大疫情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事件为内容,可能引起社会恐慌或者公共安全危机的不真实信息。”本案中,熊某编造的正是“爆炸威胁”信息。
面临刑法,熊某悔不当初,辩称自己不懂法,以为把阵仗闹大一点,可以引起重视,解决问题。在此,承办检察官呼吁市民,遇事保持理性,解决诉求要通过合法合理的手段。“熊某‘吓唬人’的做法绝不是‘开玩笑’,根据刑法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