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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墙之内的考生 北京监狱连续31年设立高自考考场(图)
发布时间:2017-05-01 14:29 | 来源:中工网


 

 

  开考前,一名参加考试的服刑人员在看考试材料。

 

 

  考试开考前警务督察人员巡视考场。

  4月16日,是全国高等自学考试的日子。没有动员的横幅,没有喧闹的送考,在延庆监狱的高墙之内,3名服刑人员与高墙之外的考生一样参加考试。

  在这个看似特殊的考场中,法律的红线将他们与外界相隔,但一场考试,又让他们同为天下考生中的一员。

  根据统计,截至2016年,在北京各监狱,共有29146人参加监所组织的高自考,13743名罪犯获得了单科结业证书,89名罪犯获得本专科毕业证书,圆了大学梦。

 

  监狱考试的第31年

  上午8点半,在延庆监狱一教室内,课桌椅按照考试规定被码放得整整齐齐。讲台上,两位监考教师已经提前到达。密封的试卷已经在讲桌上摆好。黑板上张贴着考场纪律,考场人员用粉笔一笔一画地写下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考生需要填写的信息。只是考场内的民警和督察让这个考场看起来与外界有所不同。

  8点50分,3名考生先后到达考场。在接受了民警徒手搜身检查之后,考生进入考场。与其他考试略有不同,他们的准考证已经提前在指定的课桌上摆好,考生进入考场直接在自己的座位上就座。三名考生将参加企业管理咨询、民事诉讼学和旅游学概论三个学科的考试,考试时间两个半小时。

  8点55分,在听完监考人员宣读考场纪律后,两名警务督察人员再次对考场秩序检查确认,随后退至考场外。尽管这里是监狱,但根据考场纪律,除监考老师外,任何人不得看卷。

  9点整,教师将考卷拆封,一场由三名服刑人员考生和两名监考组成的高等自学考试在延庆监狱正式开考。这是自1986年以来,北京市狱内高自考延续的第31个年头。

  “刑期”变“学期”

  1986年4月6日,经北京市监狱局与市教育部门协商,宣武区成人教育局在原北京市监狱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殊考场,80名服刑人员成为北京历史上首批以罪犯身份参加高自考的特殊考生。

  一位曾见证高墙“首考”的老民警至今还清晰记得当时的场面。“报考时,服刑人员各自拿着手写报名表排了老长的队伍。”老民警回忆说,当年,监狱鼓励罪犯在狱内学习、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即可加分获得减刑,因此这样的鼓励措施激励了很多服刑人员,学习的积极性也变得空前。变“刑期”为“学期”的口号被实实在在的落实,并在此后的20多年得以延续。

  北京市监狱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服刑人员组成的特殊考生队伍中,选择法律专业的最多,其次是心理学。 此外,在男性罪犯中,企业管理、会计等专业较热门,幼教、新闻专业成女性罪犯专属。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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