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疯狂恋财”的区委书记
发布时间:2019-11-01 14:26 | 来源:中国法制与新闻网
文 高达
“只当组织白养了我这个27年党龄的不孝儿子……”这是出生于1968年、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原区委书记李顺琪落马后的一段忏悔。
据淮南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8年至2016年,被告人李顺琪在担任安庆市宜秀区区长、区委书记、大桥管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土地规划、用地指标、签订政府合同、催要工程款以及土地出让金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安庆市海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等人人民币(以下未注明币种的均为人民币)109.8万元、美元8万元、4.4万元购物卡及银行卡消费20.4586万元、价值49.18万元的物品以及价值174.3770万元的房产一套,向他人索取现金3万元、美元60万元。2018年9月30日下午,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李顺琪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0万元。扣押、退缴在案的赃款、赃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事未办成钱财照收
2005年,程某的海信公司和安庆市金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公司)与宜秀区杨桥镇镇政府签订了一份征地协议书,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是:海信公司和金城公司出资,由杨桥镇政府出面征收余湾村360亩土地,待用地计划批准后,海信公司和金城公司按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海信公司以协议取得其中100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且缴纳了土地征迁款和土地报批费用。签订协议后,国家突然严格了土地出让政策,土地出让需要拥有用地指标且必须走招拍挂程序。当时杨桥镇余湾村的这块土地使用性质是农业用地,且没有走招拍挂程序,无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要想把这块地挂牌,必须先变更规划,由农业用地变更为城镇建设用地,此事需由区里出面向上级申报办理。为了使这块地尽快挂牌,程某便找到区里的当家人李顺琪,希望由其出面来推动变更杨桥镇的规划以及协调用地指标。求人办事岂有白求的道理,深谙游戏规则的商人程某在2009年春节、中秋节和2010年春节,来到李顺琪办公室,向其表明请托事项,三次分别送了8张面值1000元的金华联购物卡,每次价值8000元,李顺琪收下后答应帮忙,并承诺跟市规划部门联系,等批下来后会优先把用地指标给程某,但是事情一直没办妥。
为了将事情尽快促成,2010年中秋节前,程某把6万元现金用塑料袋包好放在烟酒袋子里,马不停蹄地赶到了李顺琪吃饭的饭店,李顺琪答应办事并收下现金。
见事情依然无着落,2011年春节前和中秋节前,程某再次轻车熟路地来到李顺琪办公室,两次各送给他8张面值1000元的金华联购物卡,每次价值8000元。
然而,一晃四年过去了,杨桥镇余湾村的这360亩土地一直荒废,规划仍没有变,也没有挂牌上市。2014年4、5月份的一天下午,李顺琪听说程某的一个官员朋友要被查,将6万元现金退还给程某,程某哭笑不得。
书记求学老板买单
2009年初,李顺琪兼任大桥管委会主任,胡某听说宜秀区大桥管委会要租地办公,而其投资经营的安徽恰建化工公司的办公楼当时正在闲置,胡某便找到李顺琪,请其帮忙让大桥管委会租赁恰建化工的办公楼。2009年4月,在李顺琪的关照下,宜秀区大桥管委会签约租赁恰建化工4800平方米办公楼用于办公,租期5年,年租金806400元。
吃水不忘挖井人,2010年初的一天,胡某将一个装有2万美元的信封通过徐某转交给李顺琪。2012年夏季的一天,李顺琪女儿从国外回来,胡某又将5000美元红包塞给李顺琪。之后,胡某又分三次各送给李顺琪5000美元。
2010年,徐某安排其投资经营的安庆大龙山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承接整理北部新城1500亩土地项目,费用全部由大龙山水公司出资。为此,公司预付了北部新城6800万元左右的土地费用。后来政策变动,公司无法得到土地,北部新城也不归还预付的6800万元出让金。并且,其入股的共创公司工程款一再被大桥开发区管委会拖欠。于是,徐某便多次请以前认识的李顺琪帮忙催要。之后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和北部新城管理局陆续拨付给部分工程款。作为回报,徐某送给李顺琪人民币19万元、美元4万元以及银行卡消费20余万元,后来又给了一张银行卡和一万美元。之后,徐某还送给李顺琪3万美元现金,报销过3万元的发票。
2011年的一天,李顺琪打电话给徐某,表示要去厦门上学,需要交学费,让徐某先拿16万元现金垫付,等报销了之后再还。徐某二话没说,很快兑现。
身为商人的徐某为何对李“有求必应”呢?据徐某讲,自己从事的建筑、开发工作有很多需要李帮忙的地方,李是宜秀区长、区委书记,如果他用手中的权力给其一点工程做,自己会赚得更多,所以这16万元其根本没有想要回来,就是李顺琪主动还钱他也不会要。
李顺琪也有谨慎的时候,2016年12月的一天,李顺琪将学费还给了徐某,称:“现在查得很紧还是收下吧。”徐某只得收下。
为企业主解难的书记
2008年,周某在安庆投资成立安庆长银投资有限公司,同年,安庆长银公司与东莞长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承建安庆北部新城南山园一期还建房工程。当时公司在建设南山园工程过程中,因政府未能顺利解决征地拆迁问题,导致开工晚了一年多,工期超期一年多,随之而来的是财务成本的上涨。这个项目一直未能通过审计核算,公司也拿不到剩余的工程款。为此,周某只得多次找李顺琪帮忙。
2012年中秋节前一天,周某打电话给李顺琪,要送给他两瓶酒,李顺琪答应后便与周某来到安庆市集贤路良子洗脚房院内,周某把事前准备好的两瓶茅台酒和一个装有5万元现金的信封,装在纸质手提袋里送给了李顺琪,李顺琪欣然笑纳。2013年上半年,周某电话约李顺琪在安庆一中对面李家小区院子里见面,周某把一个装有5万元现金的纸袋送给了李顺琪。
2013年,北部新城建设管理局原局长高某被安庆市潜山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周某被检察院协助调查。事后李顺琪问周某有没有什么事,周某说没什么事。2014年初的一天,李顺琪打电话约周某在其家附近见面,还给周某10万元现金。
2003年,沈某成立龙珠建材公司,2009年,李顺琪任宜秀区区长时,沈某与李顺琪认识并渐渐熟悉起来。2010年之前沈某垫资挂靠安徽汇源建筑有限公司承建宜秀区北部新城宜秀大道和纬十一路两个道路工程,合同以汇源建筑公司名义签订,工程结束后,北部新城管理局在付工程款上没有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总是拖欠工程款。
沈某希望通过李顺琪帮忙,顺利拿到工程款。2011年春节前,沈某到李顺琪家,送给李顺琪2万元。2012年、2013年、2015年三个春节前,沈某每次来到李顺琪家中送他2万元现金,2012年、2013年两次中秋节前,沈某分别给李顺琪送2万元现金。2012年、2013年两次端午节前,又各送给李1万元现金。2015年李顺琪在浙江绍兴挂职期间,沈某和余某等人一起去看望他。当晚在一起吃饭,饭后在李顺琪入住的宾馆里,沈某又送1万元现金给他。
2006年,安庆中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安庆市宜秀区大桥开发区签订了叶祠还建房代建项目,工程投资由公司全额垫资。该项目于2007年开工建设,2008年年底竣工。叶祠还建房项目签约后,根据利润分成,公司应得土地分成款约1.78亿元,另外公司为该项目建设垫资了1.3亿元,公司合计应得3亿多元。但直至2011年,宜秀区大桥开发区管委会没有拨付过一分钱。为了能够得到李顺琪对开发项目的关照,公司负责人苏某便想到了给李送钱或卡来解决问题。
于是,从2008年到2010年的春节,苏某会到李顺琪的办公室送购物卡和几千元的现金。2012年、2013年、2015年春节期间,苏某都会到李顺琪的办公室各送1万元现金。
2011年的一天,苏某从合肥乘飞机飞海口,途中飞机经停厦门机场,在厦门机场转机时碰见李顺琪。在他乡能遇到父母官,苏某马上就从包里拿出2万元现金送给了李顺琪。2011年春节前,苏某到李顺琪办公室,称公司2007年承建的安庆宜秀区叶祠还建房的工程款一分钱都没有拿到,请帮忙关照催要一下工程款。李答应尽快帮忙催款,苏某将事前用袋子包好的5万元现金送给了李顺琪。
2011年9月,李顺琪带着宜秀区下属乡镇一把手到海南三亚参观学习,同行的还有李顺琪妻子艾某。在三亚南山寺游玩过程中,当着李顺琪的面,苏某把事先准备好的1万元现金红包塞到艾某的手提包里。
为敛财照单全收
2000年,余某投资成立安庆市天柱建材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2012年改名为安庆天柱科技材料有限公司;2010年,余某投资成立安庆文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8年,余某在北部新城投资建设一个水泥厂,与北部新城管理局签署了协议并预交了400万元拆迁预付款,后来因北部新城规划调整,水泥厂无法建设,余某便找管理局要求退还400万元预付款,但北部新城一直拖延不给。
为了和时任区委书记的李顺琪搞好关系,方便在开发过程中得到关照和支持,余某便用钱财“围猎”李顺琪。2011年年初,余某找到李顺琪协调帮忙要回这400万元。李顺琪向时任北部新城管理局局长打招呼后安排将400万元拆迁预付款退还给了余某。2011年7、8月份的一天,为了感谢李顺琪在此事上的帮助,余某送10万元现金给李顺琪。为了尽快解决这400万元预付款的利息,2012年12月份,余某将购买的一个价值49万余元的金貔貅送给艾某。在李顺琪的帮助下,北部新城管理局于2013年1月支付了94万余元利息,2014年1月支付了105万余元利息。
2015年8、9月份因房地产市场不景气,余某再次找李顺琪帮忙,李顺琪便安排一名副区长具体负责,后宜秀区政府和公司商定了团购方案并向宜秀区的干部群众发出倡议,在规定时间内购房,能够享受到每平方米便宜500元的优惠政策,小区立马卖出了30多套住房。
为感谢恩人,余某从2010年到2016年间,每年的中秋节和春节,甚至端午节,必到李顺琪家送现金,少则1万元,多则3万元,累计送了24万元。
父女二人为购房狮子大开口
2009年9月,在安庆的投资人许某通过招拍挂的方式拿到了与安庆市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同约定的C-17西片地块(原合同所首选地块在该区域之内)约200亩的房地产商业用地。许某当时交了3700多万元人民币参与了“招、拍、挂”,并成立了金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这块地最终出让价为每亩93.07万元,土地出让金总金额为18618.87万元。由于拍得的这块地包含有80亩大桥开发区管委会配套给艾诺威公司的商业房地产项目用地,依照合同约定,这80亩地每亩超出18万元部分,大桥开发区管委会要返还,最终是以每亩93.07万元取得,这样大桥开发区管委会每亩地就需要返还75.01万元,即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共需要返还6007万元。
由于李顺琪当时是安庆市宜秀区区长,同时又兼大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许某便多次找李顺琪帮忙,要求开发区履行合同返还精博集团6007万元土地出让金,为此,许某便金钱开道解决问题。
2009年初,许某在厦门招待李顺琪时,李顺琪看中了厦门一套150多平方米的房子,许某心领神会,当即表示可以先借钱,并按该合同支付了购房款,又付了4.6万元契税。接着,许某又花了11万元为李买了约30平方米的车位,并安排人给李的房子装修,配置了一些家具和电器,共花费25万元左右。虽然房子登记在李顺琪朋友汪某名下,但实际所有人是李顺琪,李及家人到厦门来时,都住在这个房子里。
欲壑难平。2012年左右的一天,许某去李顺琪家做客,李顺琪表示过段时间想去美国看望女儿,但是没有美元。许某当即兑换了15万美元后将钱锁在了一个旅行袋里转交李顺琪。在许某刚给其汇15万美元不久,李顺琪在美国又给许某打电话,表示想在美国为其女儿买房子,让许某汇45万美元,并表示回国后还给许某,同时给许某提供账号。
2013年下半年,安庆反腐败力度很大。李顺琪因害怕被查处,2014年3月份,他打电话给许某:“钱退掉,大家都放心。”许某便提供了个银行卡号,李顺琪总共转款445万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6年12月18日,安徽省纪委因掌握李顺琪收受余某和周某贿赂的事实,对李顺琪立案并采取“两规”措施。司法机关介入后,遂作出如上判决。
(以上人物,除被告人外,皆为化名)
责任编辑:张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