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评 孙小果案依法再审: 司法与舆论良性互动的典范
发布时间:2019-09-30 14:02 | 来源:中国法制与新闻网
文/刘武俊
备受关注的孙小果案依法启动再审,体现了司法机关主动倾听舆论呼声、认真回应社会关切的真诚态度和切实行动,体现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孙小果案依法启动再审,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战果,与中央督导组和全国扫黑办的有力督导推动离不开。同时,也与公众舆论监督的有力推动离不开。
作恶多端的昆明恶霸孙小果,居然由死刑被改判为死缓,接着又被改判为有期徒刑,在狱中多次被减刑,甚至一度逍遥法外。这背后必然都有着不可告人的违法犯罪交易,司法机关也已查实相关人员收受贿赂、徇私枉法。孙小果案一经媒体曝光后即引发了社会的强烈反响,公众为这一离奇荒诞的事件感到震惊、愤怒,强烈呼吁司法机关全面彻查,让孙小果受到应有的严惩,揪出并严查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让正义不再蒙尘。全国扫黑办明确表态,对案件暴露出来的严重问题一查到底,深挖严查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依法“打伞破网”,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按照老百姓朴素的常识,这么多公职人员不惜前程包庇一个孙小果,公众自然会给孙小果的家庭背景打上大大的问号。5月28日官方曾简要公布孙小果的亲属情况,但当时公布的并不全面具体,网民质疑声依然不断。7月底官方完整公布了孙小果生父母、继父等所有家庭关系的具体情况,有效破除了网上关于孙小果所谓不凡家庭背景的谣传。
官方对孙小果案情的通报一次比一次详细,并且有了权威法律专家法理上的解读。
可以看出,官方对社会关切的回应越来越积极和诚恳。曾几何时,个别司法机关对于重大敏感案件一直消极地刻意回避,往往抱着低调处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消极态度,以寥寥数语或正在办理、案情重大无可奉告等为由应付打发舆论关切。如今,司法机关对于舆论关切更加积极和开明,不回避、不掩饰、不粉饰、不应付,这才是尊重司法和善待舆论监督应有的态度。
随着案情的客观披露和通报的积极回应,广大网民对孙小果案件的态度也越来越理性,不再先入为主和捕风捉影,更加相信官方通报的客观性和专家解读的法理性,相信司法机关彻底调查处理的决心。可以看出,广大网民的心态也越来越成熟了,不会轻易盲目跟风炒作、不再动辄搞舆论暴力,给了司法机关足够的时间和信任。
可见,在孙小果案件上司法与舆论的互动越来越趋于良性、理性,双方的互信越来越增进。
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媒体传播高度发达、人人皆可称为自媒体、舆论监督强劲的全媒体时代。司法与传媒的交融和互动已是大势所趋,司法机关与新闻媒体打交道正在越来越趋于频繁。司法如何直面传媒,传媒如何监督司法,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舆论监督既要积极地有所作为,也要有理性的心态和良好的限度感;同时,司法机关在主动接受媒体舆论监督的同时,也要妥善处理好司法与传媒、司法审判与舆论监督的关系,既要避免对舆论监督的不当限制,也要防止舆论对依法独立审判的负面影响。
司法界要认真对待舆论,对舆论所反映的批评、建议和意见,不要错误地认为传媒在与法院唱对台戏、挑刺、找茬儿。司法对传媒的监督原则上不能作特别的限制,主要应当靠司法程序的自我完善和司法人员的心态调整来避免舆论的激情对司法理性的潜在影响。
在对待公众关注的重大司法个案上,法院既要坚守审判的独立性,防止出现因外界因素干扰导致定罪量刑的非理性,也要保持司法的开放性和回应性,对新闻舆论反馈的批评、建议和意见要认真甄别,冷静分析,合理吸收;媒体也应既要坚持舆论监督的天职,及时、全面、准确地表达民意,通过对重大司法个案的舆论监督推动司法文明的进步,也要保持清醒的角色自律意识,避免出现干扰法院依法独立审判的非理性“舆论审判”局面。
8月12日,中共云南省委书记陈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现在对孙小果的犯罪活动、犯罪事实以及关系网和保护伞全部查清。孙小果案件的结案时间需要看审理的过程。”
孙小果案依法启动再审堪称司法与舆论良性互动的典范。期望有关部门彻查孙小果案件,深挖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真正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和法律拷问的铁案,彻底消除萦绕在公众心头的问号和疑虑,彻底驱散蒙蔽在孙小果案件上的迷雾,在法治轨道内除恶务尽,让司法公信力不再蒙尘。
责任编辑:桑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