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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酒楼少年杀人事件 我没有救他,是法律给了他活命的机会
发布时间:2019-07-20 14:21 | 来源:中国法制与新闻网


     文易胜华?         
     在参加一次朋友聚会的时候,我认识了陈璐。她是一家外企的高管,衣着得体、仪态动人,普通话很标准,偶尔夹杂着几个英文单词,品起红酒来头头是道,一看就受过良好的教育。陈璐当时坐在我的旁边,听说我是经常代理刑事案件的律师,她表现出浓厚的兴趣,让我讲讲办过的那些案子,还主动和我交换了名片。
     几天后的一个上午,陈璐给我打电话,问我是否在办公室,说是正好路过,想上来坐坐。我想,她找我能有什么事呢?难道是向我推荐投资移民?经常有一些新认识的朋友,高估了我的经济实力,热情地向我推荐理财或者移民,让我头大如斗。
      陈璐给我带了两瓶红酒,说是法国的朋友送给她的,几千块钱一瓶呢。初次见面,就带来这么贵重的礼物,看来她不是要向我推销什么。我暗自松了一口气。
      闲聊了半天,一壶茶都快喝完了,陈璐才转入正题。
      陈璐捧着茶杯对我说:“易律师,我今天过来,是想拜托您一件事,给我弟弟陈星当辩护律师。”
      我问:“堂弟还是表弟?犯了什么事?”
      陈璐迟疑了一下,说:“算是亲弟弟吧,他杀人了。”
      我有点奇怪,什么叫“算是亲弟弟”?弟弟杀人了,姐姐这么淡定,心理素质还是蛮不错的。
      陈璐放下茶杯,捋了捋头发,开始向我讲述她弟弟的事情。
 
     【一】
      原来,陈璐家在河南农村,她的父母在接连生了7个女儿、交了无数罚款之后,终于绝望了,抱养了一个小男孩,当亲儿子看待。可能是从小过于被家人宠溺,这个弟弟不好好读书,初中没毕业就去当兵。退伍之后,没找着工作,就去外地学厨师了。前段时间,陈璐接到家里的电话,弟弟跟着师父去杀了几个人,现在被关在看守所。
     我问:“杀了几个?杀的什么人?为什么要杀?”
      陈璐犹豫了一下,说:“先后杀了3个,都是歌厅里的‘小姐’,为了抢钱。”
      我追问道:“有证据吗?”
      陈璐说:“他们在杀最后一个‘小姐’时,被人发现了,被警察当场抓住,他们都招供了。”
我斩钉截铁地说:“那就必死无疑了。”
     陈璐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说:“我知道他罪有应得,该死。但他毕竟那么小,不懂事。我爸妈把他当亲儿子养了十几年,小时候我带他最多,把他当成自己的亲弟弟一样。我们没有别的要求,只要能保住他的一条命就行。”
     我有点激动,几乎是脱口而出:“他还小?已经是成年人了。那些歌厅‘小姐’的命就不是命吗?她们也是有父母、有兄弟姐妹的!”
     做律师这些年,虽然很多时候是在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但我越来越痛恨犯罪,经常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罪犯的帮凶。如果可以选,有些案子我是不想辩护的。
      气氛有些尴尬,陈璐的眼睛红了。我知道自己有些失态,但说出去的话已经收不回来了。
      陈璐深呼吸了几口气,缓缓地说:“易律师,我和您一样,也恨我弟弟,他确实该死。没钱用可以跟我说,不应该去抢劫,更不应该杀人。这些年我在外面读书、工作,缺少了对他的关心,他犯下这样的死罪,我这个姐姐是有很大责任的。”她一边说,一边泪如泉涌。
     我心有不忍,递给她一张纸巾,说道:“这事也不怪你,他已经是大人了,要对自己做的事情承担后果。”
      陈璐抬起头,说道:“但他还没有成年啊。”
      我瞪大眼睛看着她。
      陈璐说:“他的身份证年龄是假的,抱来后过了几年才去上户口。为了送他去当兵,家里又把年龄改大了一岁。”
      我说:“那也不至于当完兵还没有成年啊。”
      陈璐说:“他的年龄,我们家里人最清楚,抱养他的时候,我正在读高中,放学后天天带他。案发的时候,他还没满18岁。我来找您,就是希望您向法院说明这个情况,保住他的命。”
     这个案子引起了我的好奇。陈星的真实年龄到底是多大?陈璐有没有对我说谎呢?
   【二】
     接受委托后,我从检察院复制了全部案卷材料,看完之后,顿时心就凉了。3条人命,都是先奸后杀,用自行车钢绳勒死后分尸掩埋,手段相当残忍,性质极其恶劣。两名被告人中,陈星排在前面,如果不能力挽狂澜,他绝对是死路一条。
     3名死者中,有两名死者无法查明身份。可能因为从事的是“特殊职业”,她们用的是假身份证,名字可能也是假的,所以无法查找家属。其中一名死者是本地人,有一个两岁的孩子,她的父母和丈夫痛不欲生,坚决不接受任何赔偿,强烈要求对凶手处以极刑。
      在看守所会见陈星的时候,我问他:“你为什么要对歌厅里的‘小姐’下手呢?”
       陈星身材单薄、脸色苍白,戴着沉重的脚镣。他说:“师父告诉我,歌厅里的‘小姐’都挺有钱的,而且她们的钱来得容易,抢起来也不费事。”
      陈星说,他退伍之后进了一家酒楼当学徒,工资很低,买烟都不够。他的师父喜欢赌博,在外面欠了很多高利贷,经常跟他商量怎么去弄钱,后来决定找歌厅的“小姐”下手。
     我冷冷地说:“那些‘小姐’,跟你姐姐一样大的年纪吧?你下得了手?”
     陈星低下头,说:“我没想过这些。师父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我说:“但是在口供里,你说是你提议去抢‘小姐’的,也是你提议杀人灭口的。”
     陈星说:“师父对我很好。警察告诉我,师父说是我提议的,我就承认了。”
我觉得不可思议。在办案单位的指控中,将陈星排在他师父前面。但是,纠结于这一点意义不大——3条人命,手段极其残忍,两个人极有可能都被判处死刑,谁排在前面并不重要。
     陈星说,第一次作案时,师父让他捆绑“小姐”,他并不知道最后会杀了她们,自己还跟“小姐”开玩笑,说只是玩个游戏,别害怕。“小姐”拼命挣扎,钻进他的怀里求饶,发出呜呜的悲鸣……
      我听不下去了。如果不是隔着铁栅栏,我真想冲上去揍他一顿!简直是禽兽不如!我竟然在为这种人辩护!
    【三】
     我尽量克制自己的感情,转移话题:“你今年多大年纪?”
     陈星说:“22岁。”
     我迟疑了一下,问他:“你知道自己不是父母亲生的吗?”
     陈星一脸迷惑。
     我说:“你姐姐告诉我,你是抱养的孩子,不是你父母亲生的。”
     陈星呆呆地看着我。
     我问他:“你不知道吗?”
      陈星摇摇头:“不可能。他们对我很好,从来没有人告诉我这个。”
     我说:“他们确实对你很好。为了救你一条命,家里的房子都卖掉了。”
     陈星低下头,一言不发。这个消息对他来说很突然,他还没有反应过来。
     我问他:“要不要做亲子鉴定?”
     陈星默默地说:“姐姐既然这么讲,那就是真的了。”
     走出看守所,我立即向办案单位申请对陈星做亲子鉴定和骨龄鉴定。办案单位的答复是:亲子鉴定与案件无关,不予批准;骨龄鉴定对成年人意义不大,且本案被告人姓名、住址、年龄都是明确的,不符合鉴定条件,予以驳回。
      看来,我只有另辟蹊径了。
     我首先需要证明陈星的身份证年龄不真实。根据陈璐的说法,当年给弟弟报户口的时候,为了能够让他提前上学、早点在村里分地,父母特地虚报了几岁,这在农村是非常普遍的。那么,他的户籍年龄又是怎么来的呢?
      在陈璐的陪同下,我们去了她的老家——河南一个偏远的农村。所见之处,是低矮的房屋,空旷的田野。刚刚下过一场大雪,我们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村里的泥路上。衣着洋气的陈璐不停地与路过的乡亲打招呼,散发出浓浓的乡土味儿,不再是写字楼里那个高贵的白领精英。陈璐的父母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一脸的焦虑,叽里咕噜说了一大堆土话,我一句都没听懂,陈璐在边上给我翻译。
      陈璐带着我和助理去乡里的派出所,我在陈星的户籍档案中查到了他的出生证明,上面的时间与身份证是一致的。如果陈星是抱养的孩子,那么这份出生证明肯定是假的。我们找到了开具这份出生证明的乡卫生院,看看能不能让在上面签字的接生医生出具证言。
     非常巧的是,那位医生正好在值班,而且还有几天她就要退休了。为了以防万一,我让助理和陈璐在一边偷偷地用手机拍视频,然后我过去跟医生交谈。
     医生承认这份出生证明上她的签字是真实的,但陈星不是她接生的。因为陈星是超生人员,只要家里交了罚款,卫生院见到乡里的罚款单就可以开出生证明,出生时间是根据家长报的年龄填写的。
     我问医生:是不是要把孩子抱过来看一下,才可以开出生证明?医生说,不用,只要交了罚款,家长说是什么时候生的,就填什么时间。我问医生:能不能给我们做一个笔录。医生断然拒绝。
     幸好,我们有两部手机同时在偷偷地拍摄视频,不做笔录也没关系了。
     初战告捷,我们已经有证据推翻陈星的身份证年龄。然而,只有一份证据,显得太单薄了。我们开始在村里调查取证,找了很多上了年龄的老人做笔录。每次做笔录的时候,我都让其他人退出去,只留下我和助理与证人交谈,助理同时负责拍摄视频,记录整个取证的过程。在交谈之前,我反复告诫证人要实事求是,不能说假话,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村里这些老人的证言,陈星的身份证年龄确实是假的。他们都提到,超生人口的出生年龄,是由家长随口报给乡卫生院的医生,想填怎样的年纪都行,所以大多数人为了让孩子早点上学,都会虚报年龄。跟陈星一般大的孩子,有的现在还在读中学呢。
      我决定再去陈星读过书的小学和中学调取一些证据材料。经过努力,我们拿到了陈星小学和初中的新生花名册。然而,上面的年龄也是不一样的。
     现在,陈星一共有5个不同的出生日,分别是:现役军人登记表上的为1988年;身份证为1989年;初中新生花名册为1991年;小学新生花名册为1992年。陈星养父母证言中说,抱养他的时候是1994年。一个人同时拥有5个不同的年龄,暴露出某些地方的户籍管理相当混乱,超出我们的想象。
   【四】
     开庭的那天,我早早赶到了法院。法院门口围了很多人。这个案子在当地影响很大,群情激愤。我坐在空荡荡的法庭里,等待着法官和公诉人的到来,思绪万千。被告人罪大恶极,作为他的辩护律师,我该怎样阐述观点,既符合职业道德,又不违背我的价值观呢?
      外面的声音越来越大,我走到窗前,看到一大帮人强行突破了法警设置的警戒线,冲进了院子,一边追打被告人的亲属,一边发出怒吼。几名法警势单力薄,难以阻拦,情况有些危急。法院可能没有预料到会出现这种情况,警力配置不够。
      过了一会儿,书记员匆匆走进法庭,对我说:“今天的庭审取消,开庭时间另行通知。”我赶紧收拾东西,跟着书记员从法官通道下楼。为了保障律师的安全,法官安排警车送我们离开法院。
      后来,庭审改在了市区的中级法院,这里戒备森严,法警一个个虎虎生威,让人不敢轻举妄动。庭审中,我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主要是三点:年龄存疑,主从关系,愿意赔偿。然而,一审判决并没有实现我们的目标,两名被告人都被判处了死刑,陈星还是作为第一被告人。
这个结果是意料之中。尽管如此,陈璐仍然决定继续委托我担任二审辩护律师。我们从一审判决中也看到了一线希望。判决书没有认定陈星身份证上1989年的出生时间,而是选择的1992年。这个年龄来自陈星的小学新生花名册,没有其他的证据可以印证,而且判决书没有提到其他几份关于年龄的证据,显然是还有希望。
    【五】
     二审开庭的时候,争议焦点就是陈星的年龄。法官和公诉人变换着不同的角度向陈星提问,试图证明他犯罪时的年龄已经达到了18周岁,却一无所获。
     一位经验丰富的老法官突然向陈星抛出一个问题:“你当兵的时候要体检,部队的人没看出来你的年龄吗?”
      陈星说:“我入伍体检的时候,给我做检查的医生还取笑我,说我毛都没长出来,就来当兵了。”
     我顿时精神为之一振,这句话太重要了。法官随机提出的这个问题,恰恰印证了我们对陈星年龄的判断。入伍体检是裸体检查,医生的意思是:陈星当时没有出现第二性征(阴毛)。正常男性一般在12岁左右就会出现第二性征,有些人甚至更早。陈星体检中没有出现第二性征,恰恰说明他入伍时的年龄低于14岁,从而推断出他在作案时没有成年。
     果然,这个问题之后,公诉人和法官再也没有向陈星提出问题。不久,二审法院作出裁定:将本案发回重审。
     想要查明陈星的真实年龄,找到他的亲生父母才是关键。我约了陈璐见面,向她详细了解抱养的情况。
     陈璐吞吞吐吐地说:“当年是村里一个老太太在火车站厕所里捡到了我弟弟,抱回村里后我妈看到了,就找老太太要了过来。那老太太已经去世好几年了。”
     我顿时明白了,陈星也许是被拐卖的孩子。陈璐家里生的都是女儿,很可能从人贩子手里买了个男孩。当年那户人家丢失了儿子,想必是伤心欲绝吧?如果他们知道自己丢失的儿子犯了死罪,又该是怎样的五雷轰顶?这对夫妻是造了什么孽,老天要这样惩罚他们,给他们如此惨痛的人生?想到这些,我的心都碎了。
      我呆呆地看着陈璐,脑子里浮现出那几个被杀害的歌厅“小姐”。她们都是农村长大的女孩,区别在于陈璐考上了大学,留在了大城市,有一份体面的工作。而那几个女孩却堕入红尘,用笑脸和肉体谋生,最终被人残忍地杀害……
      陈星固然可恨,但他的命运也是悲惨的。从小就被拐卖,离开了亲生父母,所幸的是养父母对其视如己出。然而也是来自养父母家庭的溺爱害了陈星,让他缺失了管教,没有了约束。小小年纪步入社会,认了个凶恶的师父,以至于走上了这样一条不归之路。
     只有亲生父母可以证明陈星的真实年龄,从而救他一命。我根据陈璐提供的信息,拟好了寻亲启事,让她在周边的几个城市登报,在车站、商场张贴。尽管希望极其渺茫,我也要试一试,让这对夫妻知道孩子的下落,哪怕是看他最后一眼。同时,我将发布寻人启事的事情通报给了承办法官,让他多给我们一点时间。
      寻亲启事发布之后,果然收到一些反馈信息。陈璐仔细核对,发现与当时的情况都不吻合。
     过了一两年,重审的结果下来了:陈星改为死缓,他的师父被判处死刑。判决书再次否定了我对陈星年龄提出的质疑,但我知道,改变量刑的原因,就是陈星的年龄存疑。法院出于慎重和负责,对结果作出了调整。
      在法院领判决书的时候,法官对我说:“易律师,陈星应该好好感谢你,你救了他一条命。”
      我淡淡地说:“我没有救他,是法律给了他活命的机会。”(作者系北京勇者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原文首发于461期《法治周末》13版)


责任编辑: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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