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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娄底特大“注水牛肉”案侦破记
发布时间:2019-05-27 14:11 | 来源:中国法制与新闻网


  文/林达
 
  一头三百斤左右的牛,可以注上百斤的水,多赚三四千元
 
  2019年1月29日,社会民众高度关注的湖南娄底“注水牛肉”大案,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肖平辉等19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550万元至10万元不等。其中肖平辉、朱华先、周述清等9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经查,19名被告人在屠宰活牛前,强行对活牛体灌水,以增加牛肉重量,运往部分超市、市场销售,获取高额利润,涉案金额高达1400余万元。案情触目惊心!
 
  深挖线索发现黑窝点
  娄底市食药监局娄星分局充分发挥行刑衔接机制,提请公安、检察提前介入,共同会商,联合执法,成功端掉一个给牛肉注水的特大屠宰黑窝点,打掉了3个盘踞在娄底城区的生产销售注水牛肉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广大市民无不拍手称快。
  体制改革后,娄底市食药监局从2016年着手启动集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并于岁末年初在全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春节食品安全大检查,娄星分局参加了中心城区的集贸市场专项整治集中行动。2017年1月17日,该局稽查大队大队长刘兴旺等执法人员在中兴大市场的地毯式检查中发现,李某等人经营的牛肉疑似有注水的迹象。回局后,刘兴旺向分局局长陈毅宏报告情况,即刻引起高度重视,着手布控调查。
  次日清早,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对中兴大市场销售的牛肉全部进行了抽检,抽检结果表明,李某等人经营的牛肉水分比其他摊位的牛肉水分要多,但是没有超过《畜禽肉水分限量》GB18394-2001国家标准。由于临近春节,为避免打草惊蛇,分局决定先盯控,然后顺藤摸瓜尽快找到屠宰牛场“黑窝点”。
  3月初,娄星分局根据掌握的线索,由局稽查大队长刘兴旺带队对李某进行了蹲点盯控,并于3月5日凌晨3点成功跟踪李某来到了位于涟滨东街的一个偏僻院落。只见四周静悄悄的,而院落大门紧闭,里面灯火通明。刘兴旺随后假扮肉贩想进入院落,被一名放风的老头百般拦阻,无法进入。他再次回到车里,仔细观察了黑窝点附近的地形,发现该院落的对面是一所学校,于是安排跟踪组悄悄地进入学校,爬到教学楼七楼楼顶,用摄像机对屠宰黑窝点进行了一个小时的蹲点秘密拍摄。
  由于院落外面全部用石棉瓦遮盖,距离又远,拍摄视频模糊。刘兴旺又和队员们悄悄绕到院落后面,爬上围墙,发现了这个隐藏在城区角落三年之久的屠宰“注水牛肉”黑窝点。这次前期摸排为侦破该案打下了基础。
  找到黑窝点后,该分局在向市局汇报的同时,立即将情况通报当地公安机关。而正在此期间,警方也接到居民反映买到“注水牛肉”的报案。3月6日,娄星食药监分局与娄星公安分局进行了前期会商,共享了案情信息,并一起到现场进行了前期摸排,同时书面函告区检察院。
 
  警方联手食监摧毁作案团伙
  虽然已经找到了“注水牛肉”的屠宰点,但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必须达到5万元以上的金额才能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没有足够证据,那些给牛肉注水的不法分子很难受到应有的惩罚。
  这个屠宰点是怎么给牛肉注水的呢?这些牛肉如何流入娄底多家农贸市场的?娄星警方迅速行动,充分利用几位协警是当地人的有利条件,连续蹲守一个星期。侦查员多次来到窝点附近,对该屠宰黑窝点给牛肉注水的整个过程进行了秘密拍摄取证,摸清了窝点内的基本情况。
  同时娄星食药监分局抽调20余名精干人员,分成6个跟踪小组,于每天凌晨3点悄悄蹲守,秘密地盯着从屠宰黑窝点出来的每一辆肉贩车,分路跟踪。经过几天连续跟踪,食药监执法人员也摸清了这些注水牛肉的去向,掌握了该黑窝点的全部销售网络。
  3月30日清早,食药监分局又派出两个抽检小组,分赴中兴、民营市场,对相应的牛肉摊点进行了抽样,并立即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进行检测,通过工作人员的加班工作,当日检验结果报告出来了,检验结果表明,民营、中兴市场的牛肉含水量分别达到80.5%和77.4%,超过了《畜禽肉水分限量》GB18394-2001国家标准,固定了抽样证据。4月5日,食药监、公安、检察再次召开案审会,一致认为时机成熟,决定采取收网行动。
  2017年4月6日深夜,公安娄星分局调集刑队、特警大队、治安大队60余名警力及娄星区检察院、食药监局共近100名侦查执法人员展开抓捕行动。凌晨3时,所有侦查人员兵分五路,其中四路奔赴4个农贸市场,另一路56名警察的大部队则直扑屠宰窝点。为避免惊动犯罪嫌疑人,民警悄无声息地做好了埋伏。
  凌晨5时许,不断有人来屠宰场运送牛肉,“窝点”紧闭的铁门也已打开。此时,前期蹲守民警将窝点出入口堵住,并发出抓捕时机成熟的信号,顷刻间,潜伏在四周的大队民警迅速冲进窝点。“不许动,我们是警察!”民警将处于城区一偏僻地点的活牛屠宰场团团围住。里面20余人正在分解牛肉,面对从天而降的警察,他们不知所措,束手就擒。
  当晚,窝点共宰杀5头牛。案发现场,分割好的牛肉堆在地上。经清点,当时窝点内有25人,除9人是来购买牛肉外,其余16人均为非法屠宰场团伙人员。这1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民警又乘胜追击,立即赶到藏匿地点起获了账本,掌握了该团伙犯罪的证据。
  早在侦查阶段,娄星区检察院借助“两法衔接”平台,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检察官察微析疑、细审数百份证据,将繁复的案情梳理清晰,并及时复核、补充证据,为有力指控犯罪打下了坚实基础。
 
  利欲熏心的屠宰场老板
  警方查明,这是一家活牛屠宰点,到深夜的时候,不法商贩才会给牛注水。每当凌晨2、3点钟,磨刀霍霍声和牲畜惨叫声此起彼伏。这家非法屠宰场由于位置偏僻,很难被人发现。侦查员在蹲点取证过程中,通过几次秘密拍摄,记录了屠宰场内的情形:
  凌晨3点左右,屠宰点员工用绳子牵住牛头“吊”在浇注水泥地的铁钉上,不让它动摇,牛还在不断地挣扎。几分钟之后,牛显得安静了不少,有人拿着铁锤瞄准着牛头猛地一锤子下去,牛就倒在了地上。直至牛没有了动静,一个戴眼镜的男子,在牛肚子上割开了一个小口子,随后拿来一根导管刺入牛肚子进行放血。紧接着,趁着牛的心脏还在跳动,眼镜男拿起了旁边的水管,接上牛体上的导管,开始不断注水。五分钟后,这头牛全身发胀,身躯变得僵硬起来。之后,对牛进行分解。很快,牛肉被放上了前来购买牛肉商贩们的三轮车上。
  约莫过了半个小时,屠宰点内开始宰杀另外一头牛。屠宰点的人在给牛注水时会将窝点内的灯光关闭,四周张望,显得很谨慎。案发后查实,这个眼镜男是屠宰场雇用专门进行注水的技术员。由于注水后,牛的身体显得没有血色,这时候,有人取来之前的血盆,不断地往牛身上涂抹血,让牛肉看上去新鲜一些。屠宰场工人说,黄牛肉35元每斤,水牛肉32元每斤。每天凌晨五点多的时候,这些“注水牛肉”就会被运往各大市场。
  负责注水的犯罪嫌疑人肖平辉后来交代,一头三百斤左右的牛,可以注上百斤的水,可多赚三四千元。肖平辉承认,牛肉注水,水质难以保障,肉容易腐败。
  经查,该屠宰黑窝点内共有3个团伙,为首者分别是肖平辉、朱华先、周述清。其中,周述清有前科,曾因给牛肉注水被判刑。这些犯罪嫌疑人分别来自娄星区、涟源市、双峰县、湘乡市等地。娄底市食药监局娄星分局稽查大队长刘兴旺说:“从颜色上看,正常的牛肉,是酱色。打了水的牛肉,颜色比较鲜艳,表面发光,用餐巾纸粘在牛肉的表面,餐巾纸一下子就湿掉了。”这些注水牛肉以次充好,危害百姓,送往娄底一中、华天酒店等学习机构、酒店和机关食堂,几乎占据了娄星区各大市场。
 
  涉案19人遭法律惩处
  2018年5月30日,轰动全国的湖南娄底特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注水牛肉案)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涉案金额高达1400余万元。本案是一起关乎民生领域的团伙案件,影响重大。该案被告人人数达19人,参加辩护的律师18名。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2月26日至2017年4月6日期间,被告人肖平辉等19人分成三伙,先后分别在娄星区花山办事处山塘居委会坎上组罗湘家租赁屠宰场地宰杀活牛。三伙人在宰杀活牛时,为达到增加重量多赚钱的目的,分别将大部分活牛宰杀后,利用水管向牛肉中注入自来水。然后将注水牛肉分别运到娄底城区的观化市场、中兴市场、民营市场等地销售。被告人肖平辉等6人共计生产、销售注水牛肉金额800余万元;被告人肖凯生产、销售注水牛肉金额100余万元。被告人周辉清等5人分别购进金额为16.242万元、18.7372万元、14.246万元、36.658万元、22.869万元的注水牛肉予以销售。被告人朱华先等4人共计生产、销售注水牛肉金额为400余万元。被告人周述清等3人共计生产、销售注水牛肉金额为100余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肖平辉等19名被告人分别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应依法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该案涉案人数多,作案时间跨度大,涉案金额巨大,证据材料繁杂,社会关注度高,为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娄星区政法委高度重视该案的审理,由法院院长亲任审判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提前制定工作预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娄底市中院法警支队提供警务保障指导,同时还抽调了公安部门的部分警察与娄星区法院的法警共90余人执行安保及押解工作,为庭审提供了有力保障。
  该案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干警、工商分局工作人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工作人员、娄底市部分个人工商户代表共200余人参加旁听。庭审工作受到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的充分肯定,组织个人工商户旁听案件,结合案例进行普法,引导合法经营,提高社会公众监督意识,营造共同监督的社会氛围,达到了很好的普法教育效果。
  2019年1月29日,湖南娄星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该特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被告人肖平辉等19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550万元至10万元不等。其中9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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