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曹园事件始末:违建13年,存活9天
发布时间:2019-05-27 13:47 | 来源:中国法制与新闻网
文/特约撰稿 尉森茂
一边是行政处罚,一边是立案调查,一边又是旅游招商,牡丹江相关部门之间的相互“打架”,让曹园事件迷雾重重
“三、二、一,起爆”,现场总指挥一声令下,气势恢宏的“曹园”仿古大门轰然倒地。一片废墟中,多辆挖掘机轮番作业。
从3月19日媒体接到实名举报,到3月27日上午10点多爆破,黑龙江牡丹江“曹园”在公众的视野中,仅存活了9天。
然而,与引发舆论海啸后的雷霆行动不同,作为违法建筑的“曹园”,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张广才岭国有林区里,坚强屹立了13年。
初步结论
就在爆破前一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专项调查组公布了初步结论:牡丹江“曹园”违建问题初步查明,涉事企业存在违法采伐、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行为。牡丹江市责成涉事企业即日起开始自行拆除违建。
违法采伐、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官方给曹园事件定了性。
在调查组的结论中,更多的违法详情被披露了出来:涉事企业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2006年至2018年,共违法采伐林木1416立方米,违法占用林地19.05公顷,违法建筑面积9492平方米。调查中未发现建设高尔夫球场和狩猎场。
曹园违法占用的林地面积,与2006年林业部门批复的2.7667公顷相比,扩大了足足6倍有余。
除了涉事企业,相关部门的问责也已经启动。
调查组介绍,现阶段已初步认定相关部门和中农发集团牡丹江军马场部分工作人员涉嫌失职失察,建议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同时根据进一步调查结果,追究涉事企业违法责任。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督查组也表示要严肃督查,不论涉及哪个层级、不论涉及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严肃问责,并要求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神秘园林
在中国传统建筑中,园林是独树一帜的存在,多以江南园林、皇家园林的形式存在。
而曹园主人的出现,将这一造园艺术带到了东北,而且还为园子精心挑选了位置——牡丹江森林。
在事后消失的曹园官网上,对这座园林曾有这样的描述:
曹园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的西北方,张广才岭的大森林中,距市区约10公里,总占地2.3平方公里。曹园始建于2005年,现已建成“三园一馆”,即园门园、文昌苑、峰墅苑、博物馆,初步具参观游览、修贤修学、休闲康体、餐饮住宿等功能。曹园坚持文化立园,以保护、展示、传承中国建筑文化、园林文化、装饰文化、工艺美术文化、收藏文化、养生文化为宗旨、为使命,以大东北文化为自身特质,把养生与养心结合起来,修贤与休闲结合起来,努力把曹园打造成中国文化精神高地,中国东北养生胜地。
一番溢美之词,不禁让人心生向往。
但就是这样一个自诩为“中国文化精神高地”的园子,却几乎没有几个中国人感受过——曹园不对外开放。
“一般人肯定进不去。”“曹园不对外开放,个人家的。你要有钱,这山买了想干啥干啥。人家买了,就都圈起来了。”“曹园是哪个富豪的家?”……牡丹江居民对这座神秘园林的背景,早已议论纷纷。
偶尔路过的村民会发现,园林的正门,一座气势恢宏的仿古城楼已拔地而起,中间悬挂着鎏金牌匾,上书“曹园”两个大字。
从城门位置望向两侧,围墙一路伸到了山间,绵延数十里。围墙有两米高,上面还架有一米高的铁丝网,紧要处还增设有角楼。
副市长被拦
3月20日上午,牡丹江联合调查组一行人赶到“曹园”现场调查,森林公安、国土、水利等部门都派了人手,多家媒体紧随其后。
没曾想,一行人被堵在门外半个多小时。
而带队的人,是牡丹江市副市长。
经过几番沟通、协调,多家媒体和联合调查组才得以进入。“私家庄园”的瑰丽景象第一次大范围在媒体曝光:
曹园内部格局弘大,各建筑群落以山分割。主体建筑,占地大,体量大。亭台楼阁、长廊低榭、石雕影壁、玉砌栏杆,官网上描述的其他建筑,也得以印证。
备受外界关注的曹园博物馆,也被找到。博物馆内有东北出土的恐龙、猛犸象等古生物化石,还有很多动植物标本。藏品丰富、价值连城。此外,还藏有大量的牙雕、玉雕、石雕、根雕、瓷雕、木雕、竹编等艺术品。
曹园的对外宣传中,曾经把自己定义为中国古建奇葩。一个“奇葩”,运用之妙,存乎一词。
作为一个投资过亿元,历时10多年兴建的园林,当然还远不止这些:曹园内还有跑马场、温泉酒店、人工湖,高尔夫球场也曾出现在规划中。
“他的建筑,他伐林,我都亲眼目睹。基本上年年陆续在建陆续在伐,自己用了一小部分,都卖了。刚开始他是以修围墙的名义,先把围墙圈起来伐木。再一个,里面修了路,号称修了几十公里的路,修路伐木。”张先生不无愤慨地对外界表示。
这名张姓男子,便是事件的实名举报人。张先生承包的林地紧邻“曹园”的地界,他曾一度与曹园的主人交好,因而对曹园的前前后后比较熟悉。
谁在监管
2018年5月,牡丹江日报《把保护好林地湿地草地资源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生命线》一文中这样写道:加大对破坏林地湿地行为的执法打击力度,充分发挥森林公安和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作用,开展破坏林地湿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打击,确保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林业资源的保护,一直都是牡丹江市的重点工作之一。
曹园坐落于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发”)牡丹江军马场施业区,林地权属为国有,在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中为三级保护林地,属于商品林。
2005年、2006年,中农发牡丹江军马场分两次跟曹园方面签订了《有林地承包经营管护合同》,共计3千多亩。合同中明确,承包方必须确保林地所有权及用途不改变,确保森林蓄积和质量不降低。
中农发集团军马场相关负责人称,军马场方面获悉“曹园”违法毁林的情况后,曾多次向林业等有关部门反映,但因其没有审批权和执法权,对“曹园”违法建设无可奈何。
有文件显示,军马场2018年8月曾向森林公安正式发函报案,此前也多次口头和曹园方面以及森林公安交涉此事。
但牡丹江森林公安,却是另一种说法。
2018年10月,国家林业局通过卫星图片对比发现,张广才岭有林地变更的情况,随即下达卫片给牡丹江森林公安要求核实。
2018年11月15日,森林公安局对曹园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进行立案(目前仍在刑事侦查阶段)。“在2018年10月国家林业局过问之前,森林公安对‘曹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毫不知情,森林公安局只有遇到刑事案件、违法毁林或者非法占地了,在有报案的情况下才会去,森林公安没有日常监管的责任,而日常监管责任在军马场下边的一个林场。”牡丹江市森林公安局局长杨旭辉称。
军马场和森林公安的说法,莫衷一是。那国土部门是否知情呢?
相关行政处罚文书显示,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于2009年、2015年、2018年对曹园未经批准违法占地建设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查处的违法占地面积分别是7000平方米、5736平方米、2367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进行处罚,并责令其自行拆除。三次行政处罚下来,罚款共计7.5万多元。
3月20日,当专项调查组进入曹园现场调查时,相关人员发现,与最后一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查处的面积相比,曹园的违法占地又增加了许多。也就是说,三次处罚决定几乎没有起到威慑作用,涉事企业也没有自行拆除违建,反而明目张胆,越罚越建。
为什么没有申请强制执行?
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曾就2018年的行政处罚,向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申请过强制执行,但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作出行政裁定称,“申请执行人无正当理由逾期向本院提出申请,本院不予受理”。
而对于占用林地做开发,曹园方最早也获得过相关行政部门的许可。
一份《黑龙江省林业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显示,2006年曹园方面曾以森林保护及观赏建设项目为名,取得了黑龙江省林业厅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
决定书明确了占用面积:同意占用牡丹江军马场和牡丹江林业管理处北安林场国有林地2.7667公顷。
决定书还要求,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依法缴纳有关占用征用林地的补偿费用。建设用地批准后,需要采伐林木的,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曹园的开发建设从批复的2.76公顷演变成了19公顷多,违法占地面积也一再扩大。至今,曹园方面也没有出示过林木采伐许可证。
迷雾重重
曹园事件,越来越多的细节被披露。
人们惊奇地发现,多年以来,在牡丹江市政府官方网站上,曹园一直被作为旅游项目重点宣传。
2015年4月27日,市政府官方网站曾发布《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一滴水的雪城畅想》一文:按照全市旅游区域规划布局,还将加快推进曹园旅游文化区、牡丹江雪堡、三道关、横道旅游名镇、渤海国遗址公园等30个有牵动作用、有市场需求的项目,进而形成四季旅游产业集群。
2015年12月18日,官网上再次刊登《城市窗口靓丽多彩 旅游收入噌噌蹿升》一文:曹园文化旅游园项目、明清古建筑院落等,成为展示我市古代建筑文化与旅游功能结合的范例。
2016年12月12日,牡丹江市政府官方网站上刊登的《加速实施“旅游+”推动冰天雪地向金山银山转变》一文中写道:利用我市生态、医疗、绿色有机食品集聚优势,充分挖掘利用市区、镜泊湖现有闲置资产,结合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了夏季旅游避暑养老产品及绿色健康饮食、中医理疗、禅修养生旅游产品,组织镜泊湖、黑宝乐园、曹园、中医院申报了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
而就在2018年11月15日曹园被牡丹江森林公安立案调查后,牡丹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在2018年12月4日依然刊登了一则旅游招商《曹园文化旅游产业项目》。文中提到,曹园文化旅游产业项目的建设目标是打造多元文化融合发展,以展示、体验、休闲、度假为重点供给的牡丹江市文化核心景区。
一边是行政处罚,一边是立案调查,一边又是旅游招商,牡丹江相关部门之间的相互“打架”,让曹园事件迷雾重重。
最近的一则媒体采访,更加重了外界质疑:
针对“曹园”搞旅游开发的说法,中国之声曾采访牡丹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对方称,“曹园”压根不具备旅游开发的任何条件。
相关负责人表示:“它不符合景区的相关条件,不符合条件我们也没有给它(审批),后来他们就自己放弃了。可能这里面还涉及到旅游基础设施的投入,资金上也有问题,就没有再申报。”
曹园主人
随着调查的进行,曹园主人也揭开了神秘面纱。
相关信息显示,“曹园”系黑龙江曹园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公司注册成立于2006年6月6日,注册资金为8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文化创意产业、旅游产业投资”。
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便是曹波。
曹波商业足迹遍布黑龙江、江苏、上海和海南等地,经营范围涉及文旅投资、地产开发、机械制造、娱乐餐饮、医疗服务、航空器材和生物科技产品研发多个领域。
目前,曹波担任3家公司的董事长,这3家公司分别为牡丹江超越娱乐有限公司、黑龙江天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森懋实业有限公司。另外,曹波还是8家公司的控股股东,两家为全资控股。
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曹波在商界的打拼,也离不开儿子曹超。
工商资料显示,黑龙江曹园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的100%持股方为上海天懋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后者认缴了8000万元的注册资金。而上海天懋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即为曹超。
上个世纪90年代,曹波、曹超父子二人在上海掘到“第一桶金”后,先后成立多家公司,开始各种腾挪运作。
1993年9月10日,上海森懋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主营钢丝、化工原料、纺织原料、轮胎、橡胶原辅材料、钢材、木材、纸制品、机电、电线电缆销售等。1999年1月4日,上海天轮钢丝有限公司成立,四年后,上海天懋钢丝销售有限公司诞生。2004年1月16日,上海轮胎橡胶(集团)如皋投资有限公司成立。
曹氏父子能二度发家,和另一个人物关系极大,他就是范宪。
范宪曾任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副总裁、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连续多年被评为“上海市优秀企业家”,2004年位列“中国化工十大风云人物”,可谓名噪一时。
作为双钱集团的供货商,曹波、曹超父子赚得盆满钵满。但这一切在2009年戛然而止。
2009年5月25日,范宪被检察机关指控,涉嫌贪污1725万元、涉嫌受贿800万元、涉嫌挪用公款5700万元三项罪名。2010年4月2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范宪贪污、受贿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范宪案在当年引发极大轰动,曾因案情复杂、牵涉面大,经历了两次“退卷”,最后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侦查终结。
2009年9月17日,专业财经期刊《上海国资》发布长篇报道《范宪变形记》,详述了范宪的违法犯罪情况,文中着重提及范宪的三宗罪,而其中的两宗都和曹波父子有关。
文中提到,2003年,范宪在担任双钱股份前身轮胎股份以及上海轮胎橡胶(如皋)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时,曹波以探病为名,给其送去了2万元。
2005年后,曹波将天懋公司董事长的位置给了儿子曹超。曹超后来还与范宪的女儿确立了恋爱关系。
2005年5月,曹波之子曹超以过户费名义送给范宪贿赂款33万余元。2006年暑假,范宪的女儿从德国回沪探亲,曹氏父子请范宪一家吃饭时,送给范家一张600万元的存折,虽然范家后来退还了500万元,但这笔所谓的订婚彩礼总有些说不清。
2007年夏天,因为范宪妻子的一句话,曹家用黑色拉杆箱送去数百万元现金,一点折扣都不打。范宪的女儿在德国读书,还不会开车,曹家就送去一辆保时捷跑车。
除了受贿一罪,范宪还涉嫌挪用公款。
2006年8月,曹氏父子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向范宪寻求帮助。范宪以支付胎圈钢丝预付款名义,将双钱股份流动资金3100万元划至天懋公司账户。当年11月,上述款项用货物陆续冲抵还清。
2006年11月,上海轮胎(如皋)公司更名为双钱(如皋)轮胎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曹氏父子再次要求范宪帮忙解决资金问题,范宪故伎重施,将双钱股份流动资金2600万元分两次划拨,供曹波用于增资扩股。至2007年1月,这笔款项被货物冲抵还清。
2010年,范宪一案宣判,当时判决书中称曹波、曹超被“另案处理”。目前来看,曹氏父子逃过了一劫。
曹氏父子在上海赚的钱,又都投向了哪里呢?
2006年6月6日成立的黑龙江曹园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便是一例。此前,曹波已经在黑龙江老家投资了不少娱乐文化产业,经营范围包括餐饮、住宿、娱乐、洗浴等。
2012年,曹波南下海南布局房地产,斥资5000万元设立海南天懋投资有限公司,主营房屋租赁、装饰装修、园林工程、房地产营销策划。在2015年至2018年,曹波保持着平均每年创立一家房地产公司的纪录。
在举报人张先生的描述中,2015年,曹家和曹园共同迎来了“高光时刻”。
这一年,曹波为儿子在曹园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婚礼。曝光的画面显示,婚礼当天红毯铺地、宾客盈门,一辆劳斯莱斯幻影作为婚车格外醒目。
好事的网友,还扒出了一则《2009年盘点各省市豪车靓号》的帖子,指出那个有好几个数字8 的牌照,其车主就是曹波的儿子曹超。
商人曹波,向来不掩饰自己对“吉利数字”的喜爱。除了成立公司选择6月6日,“曹园”的电话号码后四位也都是“6”。
如今看来,再6的数字,也不能保证曹氏父子一生无虞。
4月2日最新消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森林公安局对黑龙江曹园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波、副总经理苏林芳,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等罪,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3元承包费
2005年、2006年,“曹园”方面曾分两次和牡丹江军马场签订了《有林地承包经营管护合同》。而合同中的价格,也引发争议。
2005年11月,双方签订第一份合同。合同上写明,承包经营管护区域涉及两块地,第一块840亩,第二块1210亩,共计2050亩;承包管护期限自2005年11月1日起,至2075年10月31日,共计70年。
曹园方面需要支付的费用有两项:承包费和管理费。双方约定,每亩承包费为210元,共计43.05万元,2006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每亩管理费为1元,每年2050元,一年一交,共计14.35万元。
第二份合同签订于2006年5月,面积1275亩。每亩的承包费和管理费与第一份合同相同,承包费用共计26.775万元,管理费总计8.925万元。
其实,都不需要算总共的花费,单看每亩承包价,承包70年仅支付210元。相当于一亩地一年承包费3元。
“那是有林地,树都碗口那么粗了,树径都达到20多公分。怎么能租3块钱呢?3块钱一把筷子都买不下来!”一位军马场退休干部向记者表示。
在近期央视《新闻1+1》关于曹园的节目中,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院长雷光春更是直言,这样的租金便宜到了离谱的地步。
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可以发现,这几年黑龙江省涉及的林地承包纠纷案中,承包的价格也多数在每亩160-266元之间。
部分军马场的职工反映,两份协议签订时,既未经过评估,又未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表决,在程序上不合法。事发后,军马场补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军马场内部到底如何决策?合同签订是否涉嫌国有资产流失?目前还不得而知。
维护法律权威
违建13年,存活9天。曹园事件暴露出的一连串问题,对依法治国提出了新挑战。
在调查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时,即遭遇“关门抗法”的尴尬。执法机关依法进入违法现场进行勘验、勘查、查封、控制涉案人员是固定证据,打击违法行为的重要措施。但在实际执法中,却不时出现关门、堵门等抗法行为。消极对抗虽然不像围攻、殴打、谩骂那样给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带来直接威胁,却可以达到销毁证据、转移涉案物品和人员,删除电子数据的目的。
曹园长达半小时的消极抵抗,给有关部门有效处置应对和惩戒“关门抗法”现象提了个醒:是否应该将这种软暴力列入追责范畴;是否要授权现场执法人员裁量权,让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进入现场。
而13年来牡丹江市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对曹园的束手无策,更是暴露出了很多问题。
三次处罚一共罚款7.5万元,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的行政处罚与违法收益相比,少得可怜。《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土地资源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中规定,“对未经批准或骗取批准,或者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土地的”,未占用耕地的,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这么看来,牡丹江国土资源局的处罚也依照了相关法规。
但法规中还有这样一项规定,“拒不停止违法行为、侵害群众权益、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处以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显然,作为一起“越罚越建”的恶性事件,曹园的所作所为完全够得上这个标准。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以发现,第三百四十二条有如下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曹园事件面前,相关部门原本有更多依法处置的选择。
中央纪委副书记徐令义谈到有关陕西秦岭违建别墅的问题时说,违建别墅能大行其道,一些领导干部和管理部门的干部与开发商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是重要的原因。
曹园事件背后,决策不透明、权钱交易也隐约可见,到底是谁给违建者开了绿灯,是谁为曹波打了保护伞,其中的些许猫腻,也等待揭盅的那一刻。
我们也应该注意到,3月26日调查组的初步结论中还有这样一些表述:
“涉事用地在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中为三级保护林地,属于商品林,不属于自然保护区和国家重点公益林区,经审批可以利用。”
“对与项目功能密切相关或具有公益属性,且对生态没有影响或通过改正措施能够消除影响的,责令涉事企业限期整改、补办手续,如逾期不办,责令其拆除。”
调查组的态度很明确,在曹园事件调查和处理过程中,既不能敷衍了事、大事化小,也不能枉顾现实、一拆到底、运动式执法,伤害到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守住生态红线
这几年,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层出不穷。
从陕西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到河北石家庄、保定的“削山建别墅”,再到最新出现的牡丹江毁坏山林建“曹园”事件。
问题的出现,除了违法、腐败等原因,还和部分地区长期以来形成的“经济发展一手较硬、生态环境保护一手较软”有关,这是唯GDP年代的后遗症。
曹波在接受央视采访时承认:“手续没有完善,我就先把它做了”。一段时期内,“先建后批”可谓政府治理中的顽疾,某种程度上也被相关部门默许,并被形象地喻为“先上车后补票”。
中国经济行至今日,基于资源和环境投入的粗放式经济增长模式已经走到了尽头,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并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怪圈,从“污染红利”转向“生态红利”。尤其是在面临内外部发展压力时,这一转变显得极其重要。
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
曹园事件警醒我们:填补制度漏洞、完善治理体系、贯彻依法治国、守住生态红线,刻不容缓。
责任编辑:桑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