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态 14年苦寻被“抢”走的儿子
发布时间:2019-03-24 15:52 | 来源:中国法制与新闻网
梅姨,找到她,才可能找到被“抢”走的申聪……
文/林达
2018年12月28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维平、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拐卖儿童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维平、周容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杨朝平、刘正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陈寿碧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此案震惊警方,轰动全国!
“差几天,就是我儿子申聪被人贩子入室抢走14年了。”这是被害人申聪的父亲申军良最不愿意回忆,但又刻骨铭心的事情。
2004 年,河南人申军良就住在广州增城市沙庄江龙大道的一栋4 层民宅内。夫妻俩同是河南周口人,2004年11月,妻子带着不满一岁的儿子申聪从老家过来,一家人搬进了出租屋305房内。每天,申军良外出上班,妻子独自在家带孩子。“简单、幸福。”回忆当年自己在广州增城的打工岁月,申军良如是形容。那时,这个从农村走出的大男孩28岁,刚刚结婚生子,并在增城沙庄一家塑料玩具厂任中层领导。“不下一线,每月能拿薪水五千。”申军良成为很多同乡羡慕的人物。
然而,这一切都在儿子丢失那天戛然而止。2005年1月4日上午,申军良在工厂上班时,邻居周容平等人闯进他家,把申聪抢走,坐上事先准备好的摩托车逃走。儿子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人抢走,申军良夫妇的天塌了。孩子丢失后,申军良辞掉工作,拿出所有积蓄,追逐与申聪有关的各种线索。从此,他的体面、志向、自尊和申聪一起没了踪影。妻子整日以泪洗面。“谁能想到,人贩子就在我们身边,离我们那么近!”他至今认为,是自己年轻时的无知毁掉了儿子一生的幸福。
申军良寻找儿子用的是“最笨”的方法。有人说他儿子被拐到了珠海,他就打印几万份寻人启事,挨个街道(工厂)去发。三年中,他白天抱着一只塑料袋,里面装着一摞厚厚的寻人启事和一瓶胶水,在大街小巷贴传单;晚上困了,就靠在路边睡一会儿。后来他接到线索,说儿子还在增城,他又挨个街道、村庄再发几万份寻人启事。在此后10 余年,他走遍广州、东莞、珠海、深圳的大街小巷,心力交瘁。而申军良的妻子,因精神受到严重打击,一直在接受治疗。申军良也想过讨巧的法子——悬赏。2008年,他在寻人启事中将赏金喊到了10万元,遗憾的是收效甚微。
为了找孩子,申军良欠了不少外债。为了生计,每年,他会在现在的居住地济南打一段时间零工,但只要一有新的线索,申军良就往广东跑,却屡屡受挫而归。
2016 年3 月至6 月,涉案嫌疑人张维平、周容平等人先后落网。通过关系,申军良得知张维平把申聪卖到了广东河源市紫金县。虽然线索的范围是一个县城,但申军良觉得,这是十几年他离孩子最近的一次,他仿佛看到了希望的曙光。申军良在媒体的帮助下,求助山东省公安厅国内顶级模拟画像专家林宇辉。林宇辉向申军良伸出援手,根据夫妇俩的照片,以及申聪出生至 1 岁的照片,模拟画出了申聪 13 周岁的画像。
申军良带着上万份印有儿子模拟画像的寻人启事开始“疯狂”地在广东紫金县寻找申聪,有一次他觉得一个孩子应该就是自己儿子了,在那人家门口蹲了几天,偷偷看孩子进进出出。“真像!”申军良赶紧让家人整理出一个房间,还给申聪买了书包、椅子、被子和一大堆学习用品,还想买几件衣服。他跟家里的孩子说:“你的哥哥要回来了!”然而,就在最后一刻,DNA比对结果没成功,这个四十来岁的男人,在大街上号啕大哭。
张维平、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和陈寿碧5名被告人,均来自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黄杨镇清溪村。因为此案5名被告人均羁押于增城区看守所,广州市中院将庭审地点定在增城区人民法院。2016年3月,上述5人因涉嫌2005年拐卖申聪一案,被增城警方先后抓获。后经审讯,张维平交代了由他作案的另外8起拐卖儿童案。13年来,申军良是9个家庭中唯一坚持寻找孩子的人。他充当了家长们和警方的联络人,成了“队长”。他详细询问了每个孩子的出生日期、被拐卖日期、体貌特征等,并印成彩色宣传单。申军良组织大家进法庭旁听,设计寻人启事并组织家长们一起找孩子。
租房“做邻居”伺机下手
据张维平供述,2003年9月到2005年12月,他经常更换租房地点。每到一个地方,就开始物色目标。他喜欢寻找那些由女人、老人照管的小男孩,不怎么会说话的婴幼儿最佳。从锁定目标到诱拐得手,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贵州人赵丽至今记得14年前的那个冬天。那时,她和丈夫、儿子、婆婆住在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的一间出租房里。儿子“小前进”刚满两岁,白白胖胖,生得可爱。白天,她和丈夫在外打工,婆婆在家照料孩子。一天早上,赵丽的婆婆正在做家务,住在隔壁的一名老乡说可以帮忙看孩子。婆婆还和人家开玩笑:“你是不是要把我家孩子抱走啊?”老乡笑了:“怎么可能?我才不是那样的人。”一个小时后,老乡和小前进一起消失了。那个老乡兼邻居正是张维平,赵丽只见过他一两次,叫不上他的名字。
2003年10月,张维平就住在赵丽家附近巷道的一间出租屋里,两家相隔不过百米。平日里,他不怎么出门工作,也不在家生火做饭,每天都在外面吃快餐。但他会主动与赵丽家人搭讪,逗赵丽的儿子小前进玩儿,还给孩子买吃的,热情得有些过分。赵丽也曾提醒孩子的奶奶对陌生人多加注意。但老人认为张维平长相朴实,不像坏人。
在邻居式的日常交往中,张维平渐渐摸清了赵丽家的情况。“他表现得很喜欢孩子,哄孩子玩。”直到小前进丢了,赵丽才想明白张维平的套路,哄孩子是为了让孩子和他熟悉,抱走时不哭不闹。利用类似手法,张维平多次得手。小前进失踪后,赵丽跟着警察闯进了张维平的出租屋。“他的屋子里连牙膏牙刷都没有,床板就用报纸包着人睡在上面,根本不像有人住过。”起初,赵丽辞掉工作,疯了似的寻找孩子。但两三个月后,她感到大海捞针式地搜寻希望渺茫,生活还要继续,只能放弃。
2005年7月,张维平在广东惠州市博罗县龙溪镇,结识了湖南人李树全。在旭日村里,两家的房子相隔不到20米。张维平不上班,经常帮着李奶奶带孙子“小成青”。后来,李树全一家搬到了龙华镇,没过几天,张维平跟了过去。他对李树全谎称“租不到合适的房子”,在李家的客厅里和李树全一起睡了三四天。“我们每天同吃同住,我给他介绍工作,骑单车载他上下班。”想起这些,李树全心里窝火。张维平落网前,他始终认为拐走自家儿子的是个王姓的四川人。张维平从来不是他的怀疑对象。
获得孩子的信任后,张便寻找时机下手,其实只需要一次和孩子独处的机会,便能成功。2005年8月5日,张维平抱走小成青的那天,李树全不在家,李的妻子正在为家人和张维平准备晚餐。张称要带小成青到附近买包子。走到镇上后,他直接坐上了开往增城的公交车。一个多小时后,他和小成青消失得无影无踪。
湖南郴州人邓自和哭诉说,2004年农历8月23日上午,在增城区沙庄的出租屋内,他爱人在厨房做饭,不到两岁的儿子邓云峰坐在门外,当时张维平悄悄进来,抱起儿子就走。“我们租在一楼,他租在二楼,老是叫我儿子去超市买零食吃。我还提醒过我老婆,要小心这个人,又不上班,鬼鬼祟祟。”邓自和一直后悔,当时没有足够的警惕性。
靠拐卖孩子为生的人贩子
出生于1971年10月的张维平,是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人。在村里,张家经济条件不好。张维平读到初二便辍了学,在家务农。没几年,便外出打工挣钱。张维平身高一米六八左右,皮肤较黑,面容削瘦,嘴边留两抹淡淡的八字胡。当年,他穿着朴素,笑起来一脸憨厚。“和一般的打工族没两样。”李树全说。
上世纪90年代,广东成为中国大陆最开放、发展最快的省份。张维平也随着这股热潮,跑到邻省打工。起初,他在东莞市厚街镇的一家厂子里做鞋,那是全中国最著名的鞋业生产地之一。1996年后,他辗转来到增城,在荔城区(现增城区荔城镇)的一家化纤厂里找到了工作。到增城打工前后,张维平听老乡说起过一些拐卖孩子的事:与张维平同县的胡某、同为遵义人的曹某做的就是这种营生。曹某甚至卖掉了自己不到一岁的儿子。张维平还认识一个吴某,对于此间的门道略知一二。可能从那时起,张维平心里就埋下了拐卖孩子的“毒种子”。1998年,张维平在石滩镇认识了打工妹“陈英”,相处了一段日子。两人一起住在张维平在化纤厂的宿舍里。一天,“陈英”把张维平拉到东莞的石碣镇,指着马路边的一个小男孩问他:“能不能帮我把这个孩子卖掉?”小男孩被一个女人抱着。“陈英”说,那个女人是孩子的妈妈,是自己的四川老乡。
两三天后,“陈英”抱着小男孩来到张维平的宿舍。张维平找吴某帮忙,寻到了买主。那一次,张维平、“陈英”见到了男男女女共4名买家。买家也没问孩子的来源。事后,“陈英”从买家手里拿到了9000元左右的“抚养费”。“陈英”分了张维平500元。不料,半个多月后,张维平便被警方抓获。1999年7月,他因拐卖儿童罪被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2003年10月,在狱中获得减刑的张维平,刑满释放。无处可去之际,他来到了广东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在石湾车站附近,他租了一间临时房,每晚只要10块钱左右。没事时,他就到附近村口的一家小店闲坐。店里两名七八十岁的老人听说张维平因拐卖儿童坐过牢,便介绍他结识了另一个行里人——“梅姨”。初次与梅姨合作,张维平十分谨慎。偷孩子前,他在电话中告诉梅姨,自己和女朋友生了个孩子。因为家中还有妻儿,这个一岁左右的男孩无法带回家抚养。他希望梅姨介绍一个人家收养孩子,收养的人家只需付一笔“抚养费”。在张维平的供述中,那是他第一次亲手偷走别人的孩子。收养孩子的夫妇给了他12000元。其中的1000元,他给了梅姨当做介绍费。
仅仅两个月后,张维平便与梅姨有了第二次合作。他开始熟悉带孩子与买主见面,买主带孩子体检等流程。他还得到了梅姨的承诺:无论男女,只要有小孩,她都要。从那时起,张维平的良知已经泯灭,他不再想着到工厂做工,每隔数月就偷个孩子经梅姨之手卖掉。每个男孩12000元,除去给梅姨的部分,张维平能拿到11000元。二人之间还有一种默契。张维平不说孩子是从哪里来的,梅姨也从不过问。据张维平交代,仅2004年,他就拐走并卖掉三个孩子。2005年,他又得手四次。通过梅姨,张维平还帮表弟周容平联系过买家。被卖的是周容平邻居家刚满1岁的男孩,由周等4人入室抢走的申聪。孩子卖了13000元,张维平却告诉周只卖了10000元,事后还收了1000元中介费。张维平在贵州落网后,警方曾问他,是什么心态让他多次拐卖儿童。张维平称,究竟是什么心态,自己也说不清。他能说清的一点是,卖孩子得来的收入,都在赌博时输光了。
九名幼儿至今下落不明
2017年11月2日,广州市中院在增城区人民法院对张维平等5人涉嫌拐卖儿童案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广州市检察院指控,2005年1月4日,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和陈寿碧4人在增城一出租屋将申聪抢走后,交由张维平卖至河源市紫金县。起诉书显示,另外8起拐卖儿童案发生在2003年至2005年。张维平将作案地点选在广州增城以及惠州一带的出租屋,被他拐走的8名男童,当时年龄在1岁至3岁之间,孩子父母为湖南、江西、四川等地的南下务工人员。庭审中,张维平等4名被告对自己拐卖儿童的行为供认不讳。但被告人陈寿碧表示自己没有参与拐卖儿童。她说2005年那起拐卖儿童案件发生时,“自己一直在楼下,没有参与抢孩子,只留他在家里住了一晚。”她因此认为自己无罪。
张维平等5人涉嫌拐卖儿童案于2018年10月26日,在增城法院一审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审判长说,第一次庭审后,法院认为相关证据需进一步补齐,经警方进一步侦查、检方进一步补充了相关证据。在第二次庭审中,由于9名被拐孩子尚未找到,孩子贩卖地也成为此次庭审的关注点。张维平当庭供述,除了一名男童贩卖到惠东县大岭镇,其他男童都贩卖到河源市紫金县——因为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一些生育能力受限的夫妇将外地男童视为非法收养的目标。除了个别孩子的贩卖地能精确到乡镇外,张维平对大部分孩子贩卖地的具体信息都“不记得”。不过他供称,9名儿童他都是通过一名中间人完成交易的,这名拐卖环节的关键人物就是梅姨。张维平说,他和梅姨最后一次联络是2005年底。当时电视里多次报道东莞警方的打拐行动,张维平被吓到了,想金盆洗手。他换掉手机卡,主动切断了与梅姨的联系。
梅姨一时成为难解之谜。2017年6月中旬,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向社会发布征集线索的通报,公开了梅姨的模拟画像。该通报称,绰号梅姨的女子可能涉及多起拐卖案件,“真实姓名不详,现年约65岁左右,身高1.5米,讲粤语,会讲客家话,曾长期在增城、韶关新丰地区活动。”增城警方办案人员披露,公布梅姨模拟画像后,公安机关收到了不少线索,“我们一直没有放弃,一点线索都没放过,但是还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目前梅姨仍未归案,广东警方决定举全省之力,正在全力侦破之中。
经二次公开开庭审理,广州中院于2018年12月28日,对民众与媒体高度关注的张维平、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拐卖儿童一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维平、周容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杨朝平、刘正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陈寿碧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听到宣判结果后,坐在被害人席上的案涉儿童家属泪流满面,情绪难以平复。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5年期间,被告人张维平通过刻意搭讪结识被拐卖儿童的家人,趁其不备抱走小孩,并贩卖牟利,累计作案八宗。案涉九名幼儿至今下落不明。法院认为,被告人张维平、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拐卖儿童,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依法应予惩处。其中张维平、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分别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陈寿碧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且张维平曾因拐卖儿童被判处有期徒刑,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赵丽为化名)
责任编辑:高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