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法治为民营企业“撑腰鼓劲”
发布时间:2019-01-23 14:22 | 来源:法制与新闻
文_刘武俊
不久前,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并走向更加广阔舞台。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司法部日前出台《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积极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部出台的20条意见,有望为民营企业发展“撑腰”,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改革开放40年来,民营企业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也强调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实践证明,民营经济的良性发展离不开法治的呵护和保障,需要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高质量的法律服务,需要执法司法机关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为民营企业“撑腰鼓劲”,要求从立法方面严把平等保护的关口,确保法律从开始草拟时就要体现平等保护的原则;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度。树立平等保护、促进发展的立法理念,重点围绕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公平竞争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确立民营企业“法无禁止即可准入”原则,加快推动修改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立法部门要全面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内容,及时予以废止或者调整完善。此外,要健全充分听取民营企业意见的立法工作机制,起草、审查涉及企业权益的法律法规,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专门听取民营企业的意见,全面了解其利益诉求并在制度设计中充分考虑。
法治为民营企业“撑腰鼓劲”,要求从执法方面确保平等对待、公平保护市场主体的权利,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坚持公平公正执法。坚决保护民营企业公平公正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享受同等法律待遇。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坚决摒除随意检查、多重检查、重复处罚等执法歧视行为。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
执法机关要坚决规范涉民营企业的文明执法。凡无法律依据的,一律不得开展执法检查,严防执法扰企。切实防止一些部门在执法中对民营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对民营企业经营中的一般违法行为,要审慎研究、妥善处理,可以通过说服、建议、协商等手段解决的,要以教育为主,不能一味处罚、一罚了事,坚决避免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对民营企业投诉举报的“乱执法、随意执法”问题,必须及时查处,做到有错必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问责。
法治为民营企业“撑腰鼓劲”,要求从司法方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扰。严厉打击针对民营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侵犯民营企业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损害民营企业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民营企业和人员的一般违法行为,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法治为民营企业“撑腰鼓劲”,要求从法律服务方面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民营企业功能;组织引导律师积极服务民营企业;拓展创新公证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建立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推进民营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积极做好民营企业员工的法律援助工作。
民营企业发展的春天已经到了,期待各级立法执法司法机关认清形势,积极作为,从法治层面为民营企业发展“撑腰鼓劲”,努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马小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