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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自媒体亟待规范
发布时间:2019-01-23 14:13 | 来源:法制与新闻


本刊记者_周洁萌
 
    如今,自媒体时代似乎人人都有麦克风。一些自媒体从业者为了吸引流量,夺人眼球,使出各种不正当手段。近日,因涉嫌发布违规消息,不少自媒体遭遇封号。
    11月12日晚,国家网信办公布了《国家网信办“亮剑”自媒体乱象依法监管将成为常态》一文。文中表示,专项行动从10月20日起,已依法依规全网处置“唐纳德说”“傅首尔”“紫竹张先生”“有束光”“万能福利吧”“野史秘闻”“深夜视频”等9800多个自媒体账号。
    另外,以刊发负面报道为由进行新闻敲诈的行为,也是此次专项行动整治内容之一。
 
“黑公关”的生财之道
    2017年6月16日,摩拜单车完成一笔超过6亿美元的融资后,自媒体人王斌使用“磐石之心”的网名,于2017年6月17日在微信公众号、搜狐号、百家号、新浪微博、腾讯微博、雪球网、知乎、凤凰号、全景网、科技讯、今日头条等网络平台上抢热点发布名为《摩拜融资6亿美元仍是“水蛭”的命,一旦投资断档立即死掉》《摩拜融资6亿仍是“水蛭”,一旦投资断档就死掉》等涉案侵权文章。
    据不完全统计,上述侵权文章的总阅读量超过17万次,并且“水蛭”“骗子”“欺骗公众”等词已经构成了对原告的恶意侮辱和公然丑化。侵权文章被迅速转载和引用,给原告的商誉和企业形象造成了损害。随后,摩拜公司以名誉纠纷为由正式起诉“磐石之心”的运营者王斌,请求判令被告王斌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但有些自媒体还是没有停下向“黑公关”转变的脚步。
    苏州市的王女士是一家地产公司的企划,自2015年入驻苏州市以来,每年年初都会在当年的公关预算中加入“自媒体”的部分,且数额远超正常的公关运营费用。
    王女士表示,一个自媒体号至少给5万元,稍微有影响力的号要给到10万到20万不等。“除了偶尔发布一些营销活动信息外,主要目的就是防止被黑。”
    据了解,自媒体人并不具备新闻采编的从业资格,加之注册公众号程序简单,普通人可以摇身一变就成为“媒体人”。一位自媒体人坦言,他每天主要工作就是通过各种渠道寻找当地的楼盘信息以及各企业的负面报道。然后通过自媒体编辑发布后,以此来寻求与相关企业的合作。“前几年每年能收到近千万元,现在管得严了,去年收入也就几百万元。”苏州市一家房地产自媒体号的负责人称。
    自媒体“黑公关”违法成本低、收益大,而且交易隐蔽,取证难度大。很多企业在被黑后,考虑到诉讼成本,很多选择花钱买“平安”。“最主要的是,即使官司打赢了,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是覆水难收,有时还会起反作用。”王女士说,“再不约束,媒体的信誉都被自媒体毁掉了。”
 
以负面报道要挟 索要封口费成常态
    利用自媒体实行敲诈勒索,成为很多自媒体人的生财之道,但,他们也已经越过了法律的底线。
    近日,湖南警方发布通告称:“公安机关破获一起‘以网牟利’,大肆进行非法经营、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杰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警方调查,陈杰人算是自媒体平台上比较活跃的网络大V,先后注册建立了21个微博、公众号、头条号等自媒体账号,发表炒作、攻击、揭露等各类负面文章3000多篇,炮制各类负面舆情200多起,几年来利用自媒体账号敛财数千万元。陈杰人案系具有网上黑恶势力性质的“家族式”团伙犯罪,这一团伙打着“法律和舆论监督”的名义和公平正义的幌子,以网络为犯罪平台,大肆敲诈勒索、疯狂敛财,涉嫌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多种违法犯罪,严重扰乱网络管理秩序、破坏基层政治生态和社会稳定。
    另据了解,这个“家族式”犯罪团伙分工明确:陈杰人负责指挥调度、管理微信公众号、起草并发布文章;其前妻负责财务管理;情人负责代理案件、搜集内部爆料、协助陈杰人管理微信公众号;其弟陈伟人、陈敏人负责接单、线下操作、搜集炒作线索等。
    除陈杰人外,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自媒体人利用网络舆论敲诈勒索的事件屡见不鲜,敲诈对象不仅涉及普通民众、企业,还涉及政府及党政官员。而之所以会出现自媒体人敲诈勒索的行为,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刘教授认为,自媒体是一种新兴的互联网传播渠道,虽然出现时间短,但已经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团体。因不受正规媒体行业规则约束,凭借着关注度、粉丝、流量生存的自媒体,已经把盈利放在了首位。一家房产公司的企划表示,一般接到自媒体的电话,大多时候是来要钱的。因为怕影响不好,一般会选择花钱了事。
 
加强监管 尽快为自媒体行为立规矩
    “我滥用自己的网络影响力,辜负了粉丝的信任,以貌似公平正义的文字,欺骗网友、欺骗人民。我是典型的‘网络伪君子’,堪称‘互联网害虫’。经过深刻反省,我对自己曾写的那些道貌岸然的文章,那些假装正义的呐喊深感羞愧。”失去自由的陈杰人深深忏悔。
    相较于传统媒体来说,自媒体的敲诈勒索行为监管难度大,传播速度广,造成的影响更为恶劣。由于监管不到位,自媒体暴露出来的问题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针对目前这种现象,刘教授表示:“自媒体依靠文字游戏来获取商业利益,在获取商业利益的过程中,又采取一些不易被察觉、被发现的手段。这不仅使得受害者难维权,也给网络监管平台和政府部门的监管带来很大的难度。”
    自媒体的发展,需要监管“规矩”。
    刘教授认为,相关部门应该严格执法,惩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信用惩戒机制;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同时,政府部门也要主动加大公开力度,提高对舆情的应对能力,将自媒体纳入到新闻行业的监管中。
    记者了解到,依据“两高”的相关司法解释,花钱发帖、删帖等涉嫌非法经营罪;用发布的不实信息或其他信息去勒索他人,涉嫌敲诈勒索罪。
    “规范自媒体发展,要充分利用法治手段,落实法律责任,提高监管能力。对于黑公关的行为,严重的可以采取刑事制裁。同时,更重要的是加强行业监管,通过行政手段对其日常行为进行约束,定期排查,从源头上杜绝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刘教授说。


责任编辑:马小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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